文书送达公告

2021-12-06 17: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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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保税区兴华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10时51分使用粤AV6536大型普通客车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一案,本机关于2021年11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潮交罚[2021]01245号)和《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粤潮交责改[2021]00474号)依法向你送达,责令你自行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的行政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潮州市城新西路新南路1号(交通违章处理中心)缴纳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潮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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