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2021-11-26 16:3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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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喜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涉嫌使用粤N09700大型客车不能提供有效包车合同一案,本机关于2021年11月15日作出《违法行为通知书》(文号:粤潮交违通[2021]01246号)并依法向你公司送达,拟处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以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证据为证。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公司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特此公告。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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