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2021-04-02 18:4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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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辉公民(公民身份证号码:4324271966****0019):

  你于2021年2月8日涉嫌驾驶粤UJQ221巡游出租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行为,本机关于2021年2月8日对粤UJQ221车辆《道路运输证》采取证据登记保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21年2月18日作出《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文号:粤潮交证解[2021]00087号)解除该证据登记保存并依法向你送达,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

  特此公告。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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