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2021-09-22 17:4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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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怡畅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建全):
你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04时30分在省道S335线K19+500m处(潮州市湘桥区黄金塘普通公路超限不停车监测点)涉嫌使用闽E32127运输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一案,本机关于2021年8月23日作出《违法行为通知书》(文号:粤潮交违通[2021]00553号)并依法向你送达,拟处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特此公告。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