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连接线)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 )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连接线)是广东省“九纵五横两环”高速公路主骨架网中的加密线,也是《汕头市干线道路网规划》中“二纵三环九射”干线路网中“三环”的第二环,二期工程线路位于汕头市澄海区,潮州市潮安区、湘桥区、揭阳市揭东区境内,共包括澄海连接线、主线及汕梅共线段三部分。其中澄海连接线起点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的S335(规划G539),路线往西布线,沿着澄海区与潮安区之间的边界附近布线,在下穿厦深高铁后与潮汕环线主线对接,澄海连接线长8.003km。二期工程主线起点与澄海连接线对接,向西布设设置磷溪互通、江东互通后跨越韩江,在跨过潮汕公路后,设置浮洋互通与兴潮大道相接,与兴潮大道共线3.5km后进入揭阳市揭东区境内,在汕梅高速登岗互通以南约300m处与汕梅高速T型交叉,设置玉湖互通(Y型)与原登岗互通立交形成复合式互通,主线长度为21.261km。二期工程通过汕梅高速共线段相连,范围为玉湖互通与溪头互通之间路段,长度为10.832km。
路线布设情况见图1。
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广泛征求沿线有关政府、社会团体、居民等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 工程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 甲字 第1807号)
三、 路线方案简介
澄海连接线:起点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的S335(规划G539),路线往西布线,沿着澄海区与潮安区之间的边界附近布线,在下穿厦深高铁后与潮汕环线主线对接,澄海连接线长8.003km。
二期工程主线:起点与澄海连接线对接,向西布设设置磷溪互通、江东互通后跨越韩江,在跨过潮汕公路后,设置浮洋互通与兴潮大道相接,与兴潮大道共线3.5km后进入揭阳市揭东区境内,在汕梅高速登岗互通以南约300m处与汕梅高速T型交叉,设置玉湖互通(Y型)与原登岗互通立交形成复合式互通,主线长度为21.261km。
汕梅共线段:二期工程通过汕梅高速共线段相连,范围为玉湖互通与溪头互通之间路段,长度为10.832km。
项目计划于2016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竣工。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项目环评工作程序
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对建设项目进行影响分析,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给出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
2、项目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 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
●分施工期和营运期对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间接影响以及征地拆迁安置等因素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定性或定量的给出公路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大小;
● 对项目施工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的对策和措施,以协调公路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当地民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2、项目建设对您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利益影响,包括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3、项目建设对当地的有何环境影响,影响程度是否可以接受;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5、对建设单位在污染防治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6、从环境保护角度对目前存在的可能的路线方案的选线意见和建议。
六、 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和形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沿线各区域公众可通过如下途径,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反馈:
(1) 建设单位: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工/俞工 电话:021-58858064/65090001
传真:021-58858064 电子邮件:hjpjb@263.net
地址:上海市民生路600号10号楼 邮编:200135
七、 第二次信息公开预告
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公告将持续10个工作日。敬请关注当地政府网站,重点在于(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