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红黄榜”公开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3-09-27 15:5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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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16日,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红黄榜”公开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对加强我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推进质量安全重要事项信息公开和共享,强化社会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近年来因从业单位或个人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的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加大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公开力度,让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者受到社会监督,形成行业震慑力,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及参考

  (一)本实施意见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本实施意见在内容上主要参考:《海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琼交运建〔2017〕578号)。

  三、主要内容说明

  《实施意见》共16个条文。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说明《实施意见》编制的目的,编制依据。

  第二条。解释了“红黄榜”公开的词义。

  第三条。“红黄榜”公开遵循的原则。

  第四条。明确“红黄榜”管理工作职责

  第五条。明确“红黄榜”公开违规行为目录。

  第六条。明确“红黄榜”公开的内容。

  第七条。明确列入“红黄榜”的程序。

  第八条。对拟列入“红黄榜”或公开内容有异议的从业单位和个人可向实施信息公开的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诉。

  第九条。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信息有错误或者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正或者变更。

  第十条。可作为“红黄榜”信息公开的依据。

  第十一条。“红黄榜”公开期限。

  第十二条。对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从业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可将相关情况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要求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证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第十四条。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影响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将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举报或投诉。

  第十六条。明确本意见实施时间、有效期限。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红黄榜”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