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力做好春运返程高峰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0-02-14 22: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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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安区、饶平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道路运输单位:

  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又值节后复工复产复学人员返程高峰时段,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切实贯彻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做好春运返程高峰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粤交明电〔2020〕23号,附件1)、《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做好农民工返岗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粤交明电〔2020〕27号,附件2,以下简称两个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就统筹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保障道路旅客运输服务供给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两个通知有关要求,加强客流预测,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省市际道路客运服务,保障省内外班车、包车正常提供服务,不得阻止外地客运班车、包车进入我市依法依规经营。部分客运站场临时关停的,要及时安排相关班车调整进站,确保其经营不受影响。要根据辖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到达客流疏运需求,科学安排市际市内班线、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服务,有序恢复前期削减的运能。

  二、做好农民工返岗包车和应急运输车辆顺畅通行服务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各运输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及落实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的通知》(交运明〔2020〕57号,附件3)要求,协同有关单位全面落实“一断三不断”及“三不一优先”通行政策,认真落实免费通行政策。我局负责统筹受理农民工返岗包车和应急运输车辆通行问题。如遇车辆通行受阻等情况,可及时联系协调解决。

  (一)做好农民工返岗包车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与人社、工信、卫健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摸清农民工群体集中返岗出行需求,指导各单位精心组织运输服务。我市的农民工返岗以外籍务工人员输入为主,由外籍运输企业、本市运输企业和各客运站协同组织实施。各客运站要协同承运单位提前向地方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农民工返岗包车相关信息,按要求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分散就坐,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并随车携带,提醒乘客提前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进行“入粤登记”;各承运单位要配合我市联合检疫检查站做好乘客测温、信息登记核实等工作。联合检疫检查站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将检查信息通报包车到达地客运站。客运站要简化乘客登记手续,减少重复检查,减少乘客停留时间。

  农民工返岗承运单位按照统一格式自制车辆通行证(不需要交通运输部门盖章,附件1-3)随车携带免费通行,进入我市需配合联合检疫检查站开展健康检查服务及有关处置工作。要按潮交告〔2020〕2号公告的要求进入指定的汽车客运站落客,不得随意下客。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要做好到站落客人员接送方案,确保直达目的地,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客运站登记乘客与随车乘客登记信息不符涉嫌中途下客或超要求客座率配载的,将通报相关部门,中止车辆运行并作进一步处理。

  (二)做好应急运输车辆顺畅通行服务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应急物资调度部门的协调联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保障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的顺畅通行。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物资、人员调拨,由市发改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等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调拨及人员调运单》(附件4),然后将加盖公章的调运单PDF版本发送至市交通运输局(邮箱或微信),确认市交通运输局收到调运单后由调运部门通知承运单位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通行证(不需要交通运输部门盖章,附件5),承运单位随车携带通行证免费通行。调运资格审查由出具调运单的各级相关部门负责。对于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将纳入全国高速公路通行黑名单信用管理。

  三、持续紧抓疫情防疫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长期抗疫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持续紧抓疫情防控工作。要指导汽车客运站、客运企业等优化售票安排,适当控制客座率,有条件的要引导乘客分散就坐。春运结束前,长途客运班车、包车严格执行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要督促辖区各运输单位按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附件6)和《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附件1-5),持续抓好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场所设施和交通工具消毒通风工作,履行好每日一消毒、每一车次一消毒、每一班次一通风等防控措施。要切实加强对运输单位的关怀,对企业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各客运站场要加强从业人员自身防护教育和监督,确保所有司乘、站务人员配戴口罩上岗,做好健康动态登记,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合理安排轮值排班,确保合理休息,健康上岗。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现场管理,监督进出交通站场和车辆的乘客佩戴口罩。协同卫生健康、公安部门继续抓好交通卫生检疫,严格落实旅客、司乘人员测温和乘客信息登记,发现异常旅客立即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各运输单位要配合外省恢复省际道路客运服务,对原运行线路途经湖北省的省际客运班车,应安排绕行其它地区。要继续严格执行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做好接驳记录,确保接驳过程规范、可追溯,同时加强接驳点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单程运行里程400公里(高速直达客运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2名及以上驾驶员,并强化车辆技术性能维护保养,强化运行途中动态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查实存在故意干扰或关闭车辆动态监管设备、超客座率载客、随意沿途上下客、客运包车长期异地经营及“三超一疲劳”等行为的,一律责令停运。

  应急运输联系人:庄沛华,联系手机:13903097116、办公时段电话:07682291708、24小时值班电话:07682295060,cztraffic@163.com;

  潮州粤运中心客运站联系人:陈霖锋,13612447380;

  饶平粤运新城区客运站联系人:许映成,13827388169。

  附件:1、粤交明电〔2020〕23号

  2、粤交明电〔2020〕27号

  3、交运明电〔2020〕57号

  4、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调拨及人员调运单

  5、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通行证式样

  6、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