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重大节假日期间收费公路保安全保畅通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县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安全便捷出行,经研究制定《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重大节假日期间收费公路保安全保畅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重大节假日期间收费公路保安全保畅通工作方案》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重大节假日期间
收费公路保安全保畅通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研究落实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会议纪要》([2012]143号)等有关文件和9月17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今年国庆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便捷出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从公路安全畅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公路通行费等一系列的便民利民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公众出行成本,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公路建设,提升公路管养水平,强化执法监管力度,规范公路收费行为,推进公路保安全保畅通(以下简称公路“双保”)工作形成常态化局面,确保我市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优质、舒适、和谐”的通行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路“双保”工作的领导,市局决定成立公路“双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路“双保”工作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组 长:余思奇(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何 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曾义鹏(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伟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兰亭(市公路局副局长)
成 员:刘秋鹏 王俊彪 施泳鑫 顾银亮
王振雄 杨继全 林鹏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处理公路“双保”日常工作。
潮安县、饶平县交通运输局和市公路局相应成立公路“双保”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和管养公路“双保”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辖区内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
四、职责分工
㈠市交通运输局基计科负责检查全市公路收费站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及收费站区、服务区设施布局的公路“双保”工作情况,做好公路“双保”宣传和媒体联络报道等工作;安技科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运管科负责运力应急筹办工作,配合协助其他科室、部门开展公路“双保”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配合高速公路公司、市公路局等单位路政部门开展公路“双保”工作,组织开展路面巡查执法工作;局监察、法制部门负责对在公路“双保”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通报工作。
㈡市公路局负责在节前完成对国省干线的公路标志标识和引导标志的布设工作;负责池樟路桥收费站落实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和有关“双保”工作;负责韩江大桥、金山大桥24小时安全防护监控工作,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通过;负责管养公路的应急抢修工作。
㈢汕汾、汕梅高速公路公司负责在节前完成对高速公路潮州段沿线公路标志标识和引导标志的布设工作,节假日期间停止公路施工;负责抓好各收费站点落实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和车道、站区、服务区的“双保”工作;负责管养路段的应急抢修工作。
㈣潮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管养公路、沿线公路标志标识和引导标志的布设工作;负责查处辖区内各类危及公路安全畅通的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江东大桥、明潭大桥24小时安全防护监控工作,严禁超限值车辆通过。
㈤饶平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管养公路、沿线公路标志标识和引导标志的布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碧岗收费站落实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和有关“双保”工作;负责查处辖区内各类危及公路安全畅通的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重要公路桥梁24小时安全防护监控工作。
㈥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负责在节前完成全市县乡公路标志标识和引导标志的布设工作;负责管养公路的应急抢修工作。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今年国庆节是首个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7座以下小客车通行费的节日,期间又适逢中秋节,群众探亲、旅行人数可能比往年大幅增长,车流量也可能出现大幅度的飙升。各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工作方案应于9月27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双保”工作的领导小组(联络人:王振雄;联系电话:0768- 2279078;传真电话:0768-2295632 );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落实领导带头分工包干,工作人员定岗定人、专人专职的岗位责任制,特别要加强对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路段和站点的巡查、引导、应急等岗位的科学配置,确保管理到位,责任到人。
㈡加强协作,落实预案。各级交通、公路部门和高速公路公司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并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形成公路“双保”工作合力,严厉打击各类危及公路安全畅通的违法违规行为;各有关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全方位查找影响公路“双保”工作的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组织模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确保“双保”目标的实现。
㈢加强服务,提高效率。全市各公路收费站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提前制订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要及时收集各类交通路况信息,做好研判工作,采取积极应对措施;要开足车道,备足零钞,充分发挥监控设备的作用,组织做好收费和免费车辆分流,杜绝出现因未开足车道而造成在用车道平均五台以上车辆堵塞的情况,全力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确保把免费通行这件便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㈣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切实安排好重大节假日的值班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和工作人员值班安排表应于9月27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双保”工作领导小组备查;今年国庆节假日期间,各公路收费站要将免收7座以下小客车通行费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将记录情况上报市公路局,市公路局应于10月8日上午9时前将节假日免费情况汇总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基计科(报送传真电话:0768- 2359513;联系人:黄祝涛;联系电话:13553781799 )。遇重大突发性事件(事故),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按照突发性事件报告有关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㈤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交通、公路部门和高速公路公司要切实加大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宣传力度;同时,积极联系电讯运营商和电视、广播等媒体,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提供交通指引、出行指南等服务,引导广大群众理性出行、科学出行、安全出行。
六、责任追究
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要高度重视公路“双保”工作,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重大节假日公路“双保”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履行职责,做到“思想、行动、措施”三到位,贯彻执行好党和政府的便民利民政策,把好事办实办好。对违反规定,不按要求执行国家有关通行费优惠政策,在公路“双保”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