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州市交通运输行业喜迎十八大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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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9 01:10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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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饶平县交通运输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潮州市交通运输行业喜迎十八大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潮州市交通运输行业喜迎十八大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十八大期间我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从8月下旬至11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喜迎十八大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为确保本次行动的深入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采取强有力措施,“打非治违”,攻坚克难,扎实有效地整治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在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上见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要求
通过集中开展“百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重点抓好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进行安全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维护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力保全年主要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实现。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该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余思奇局长任组长,副局长许泽惠、曾义鹏、吴伟平、执法局局长何平任副组长,刘秋鹏、王俊彪、蔡锦潮、林健、施泳鑫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百日整治”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刘秋鹏同志任主任。各县交通运输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四、主要任务
1、强化“打非治违”攻坚阶段执法力度。各部门要对照上级关于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及时“补课”,进一步强化责任、硬化措施,继续完善联合执法行动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执法力度,发挥联合执法行动的实效。坚持从严执法,对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必须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进行查处,即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法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坚持打建结合,结合“三打两建”工作,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打击,一手抓规范建设。通过打击,发挥执法的威慑力,让相关单位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保障遵纪守法的单位的合法权益。
2、突出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有效防范。充分吸取近期我市多起较大事故的教训,扎实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针对当前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增多,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实际,把严重威胁汛期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击和治理的重点对象,坚决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着力保障汛期安全生产。
3、继续深化交通运输行业隐患治理。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液化石油气及油品运输车辆,要认真检查客运、危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资质、手续、例检和运行情况;严查超员超速超载行驶、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运行和驾驶员疲劳驾驶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路管理部门要对全市道路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路段、高边坡高落差路段、桥梁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危桥等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组织落实全市路障清理,保护路产路权的执法工作。
水路、港口加强对客(旅游)货运码头、横水渡口渡船、浮桥游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大航道、航标的检查维护力度。
邮政局负责做好邮政资金安全、邮储网点安全、消防安全、内部车辆运行安全等重要部位的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安全生产法定标准,生产流程、生产环节、生产岗位有完整安全操作规范为目标,切实落实责任,细化管理,夯实基础,确保安全。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本次“百日整治行动”,从8月下旬到11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9月中旬)。各部门和单位制订方案,动员部署,组织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查问题、找隐患,认真落实整改。
2、集中整治、联合执法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按照各自职能对辖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整治。整治行动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打非治违”相结合,围绕交通运输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原则,限期整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四个一律”从严查处。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0月中下旬)。按照行业管理职能,市局组织督查组开展行业督查行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告知并要求所在单位落实整改。
4、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上旬)。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经验,查找不足。活动结束后,市局将“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2012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大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安全稳定是重要的政治责任。“百日整治行动”是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工作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2、明确要求,落实责任。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责任制。各级交通行政部门要承担起本行业内“百日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此次整治专项行动,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确保交通运输行业检查整治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履行“百日整治行动”的监管责任,抽调精干力量,加强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跟踪督查。
3、广泛发动,形成声势。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百日整治行动”的目的、要求和措施,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打非治违”决定部署和措施深入人心,及时公布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治理情况和对典型事故的查处结果,通报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安全发展的共识,营造浓烈的社会氛围。
4、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百日整治行动”信息沟通,及时报送百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8月底前向市局安技科报送本部门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11月上旬,对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动员部署情况、出动检查人数、检查的企业数、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或计划等,并将隐患整改情况表一并报送市局安技科,联系电话:2295948,传真:2295632,电子邮箱:czjta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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