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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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运输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潮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及分解的任务,按照市文明委关于确定我局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行点的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二年五月四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潮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及分解的任务,按照市文明委关于确定我局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行点的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按照《潮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以“用心交通服务、共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扎实广泛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程度,为全面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创建活动,使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达到或超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各项指标,为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供有效经验,促进我市早日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一)成立交通运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分解给交通运输行业的创建工作任务,成立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思奇
副组长:江来发、许泽惠、曾义鹏、吴伟平、何平
成 员:蔡锦潮、顾银亮、王俊彪、刘秋鹏、丁游裕、涂豪扬、施泳鑫、王振雄、丁松乔、成绵钦、张国亮、李淑亮、邱建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江来发同志兼任,成员由陆镇育、郭少钿、沈寒晖、吕国雄等同志组成。具体负责各阶段工作情况的联络、收集、综合、汇报。
四、创建工作内容
按照《潮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征求
五、创建工作任务
按照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开展各项工作任务,依据创建工作内容落实具体措施,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各个项目的创建目标。
(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窗口”规范化服务
按照“双标准”开展创建活动:(1)符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标准:①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2)符合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标准:①服务设施齐备;②服务环境优美;③服务行为规范;④服务秩序优良;⑤管理方法科学;⑥服务措施有力;⑦服务信誉良好;⑧风气良好。
牵头协调部门:人事教育科、办公室
责任部门:运输管理科(交通管理总站)、基建计划科(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综合执法局
(二)交通运输重要“窗口“行业服务规范、公共道德、公共秩序、公共设施
1、汽车客运站
(1)服务规范: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诚信守法经营;提供文明优质高效服务,服务内容、标准、程序公开,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广播、休息处、服务台、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站容车貌整洁;售票窗口售票员不擅自离岗,礼貌待客,服务快捷;工作及司乘警人员文明用语、周到服务、着装得体,佩戴服务卡;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且记录健全;经常开展志愿者现场服务活动,活动记录健全。
(2)公共道德:公共场所整洁、有序,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现象;全面禁烟,禁烟标识清晰、醒目,对吸烟人员及时进行劝止;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无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3)公共秩序:客运车辆规范进、出站,无喊客、待客和站外上客等现象;乘客自觉排队买票,排队候车,有序上、下车;站内无乱停车现象;无非法营运和争抢客源现象。
2、公交站点及线路
(1)服务规范: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诚信守法经营,提供文明优质服务;公交站点环境卫生整洁,服务设施完善,站牌完好,用字、注音规范;车况良好、设施齐全,路别标志清晰、准确,车内张贴乘坐规则、线路走向图、线路票价表、投诉监督电话及禁烟标志,车身内外保持清洁;准点发车,无违章驾驶、停靠等现象;司乘人员按规定佩带、放置服务证件,报清站名,用语规范,言谈举止文明,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解答乘客问询。
(2)公共秩序:规范有序进出站点,逢站必停,杜绝甩客、压站、不在指定位置停靠、争抢客源等现象;引导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引导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无非法营运和争抢客源现象。
(3)公交设施:①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及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公交站点布局符合《测评体系》测评标准。②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③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满意度≥60%。
3、出租车
(1)服务规范:遵守职业道德,诚信守法;设有出租标志和服务卡及监督投诉电话,车内卫生,车况良好;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耐心解答乘客咨询,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食物,无违章驾驶现象,无拒载现象;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斩客现象。
(2)公共道德与秩序:车内有明显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车辆文明行驶,礼让行人,无争道、抢道、闯灯等违章现象;按指定区域停靠,文明经营;无非法营运和争抢客源现象。
牵头落实部门:运输管理科(交通管理总站)、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汽车客运、公交、出租车运输企业
(三)城乡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以城带乡,联动发展的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全面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重点推进通自然村公路、主要经济线和村际联络线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
责任部门:基建计划科(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2、推进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工作,农村客运站基本实现“一镇一站”,符合通客车安全条件的行政村达到“一村一亭”。
责任部门:运输管理科(交通管理总站)
(四)行业安全工作任务
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没有出现未成年人集体(3人及其以上)伤亡、中毒等事件或安全事故。
责任部门:安全技术科
六、工作措施
按照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以“用心交通服务、共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创建“五个文明”活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创造文明、有序、安全、整洁、优美的交通运输环境。
(一)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
在局机关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及网上反映问题,创造和谐的管理关系。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机关效能,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的管理服务水平和文明程度。三是严格按有关规定公正、文明执行公务,简化办事程序,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四是自觉遵守局制定的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上网聊天、不打游戏、不炒股,不饮酒、不奢侈浪费,树立文明机关形象。五是机关大楼公共场所做到环境整洁、环境设施完善,庭院绿化美化,有专人保洁,无卫生死角;室内卫生良好,办公用品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乱画现象;六是办公区内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无不文明行为。
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
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窗口”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营造交通运输“窗口”单位文明、高效、整洁、礼貌、秩序良好的新形象。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优评优为推动,以薄弱环节为切入点,努力实践“用心服务、畅享交通”丰富内涵,通过锻造“六个一流”:即一流精神、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环境、一流诚信、一流品牌,达到“五优”目标:即优化管理、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雅形象,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管理服务“窗口”的文明程度和服务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交通服务环境。
牵头协调部门:人事教育科、办公室
责任部门:运输管理科(交通管理总站)、基建计划科(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窗口”部门
(三)开展创建“文明行为”活动
在全市交通运输重要“窗口”行业,主要包括汽车客运企业、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客运码头等单位广泛开展创建“文明行为”活动,营造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安全、整洁、热情、秩序良好的新形象。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程度和服务水平为目标,通过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环境、完善服务设施、营造良好公共秩序、倡导文明道德行为,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不断促进行业道德高尚、优质服务、诚信经营、文明行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牵头落实部门:运输管理科(交通管理总站)
责任部门:各汽车客运、公交、出租车运输企业及客运码头
(四)开展创建“文明标兵”活动
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标兵”活动,不断掀起全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高潮。
以交通运输行业文明标兵评选条件为标准,以促进交通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为目的,通过创建实践活动,提升干部职工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树立行业文明标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发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为全面完成交通运输行业创建工作任务营造浓厚的氛围。
牵头协调部门:人事教育科、运输管理科(交通管理总站)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行业各有关单位
(五)开展创建“文明环境”活动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以强化管理职能为手段,以营造文明交通运输环境为目标,广泛开展创建活动。一是大力倡导行业文明行为,特别是倡导和规范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驾驶员文明行车、遵守公共道德、维护公共秩序,创建良好的交通运输人文环境。二是加强车容车貌管理,不断完善各种服务设施,使营运车辆以整洁的车容车貌为乘客提供文明、舒适、和谐的乘车环境,树立公共交通行业文明、清洁、整齐、优美的形象。三是强化对运输站场(亭)的环境、设施的管理工作,及时清理和纠正运输站场(亭)环境不整洁、设施不齐全、站牌站杆等设置凌乱等现象,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出行环境。四是加强交通运输市场专项管理活动,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打击和查处无证经营、超载营运、争抢客源等非法经营活动,全面整顿交通运输客运市场,维护良好运输客运环境。
责任部门:运输管理科(交通管理总站)、综合执法局
七、工作步骤
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我局作为先行点的要求,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规划部署,组织实施(2012年)
(1)全面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行点工作,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机构,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分解目标责任,建立创建示范点,开展宣传活动。
(2)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一系列创建活动,并对各项测评项目现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达标项目落实措施巩固、提高,对未达标项目落实责任主体,完善整改措施,提高达标率,全面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突破,全面完善(2013年上半年)
(1)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和进度,全面对各项测评项目进行自查检查,对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的项目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间,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专项整治,全力打好创建攻坚战,不断掀起创建工作高潮,提高创建工作达标率。
(2)启动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通过模拟测评进一步掌握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真实水平,对照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完善,提高全面达标率。同时,结合交通运输实际,打造创建亮点,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提高(2013年下半年)
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整理各项测评资料,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提高;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研究、部署、实施下一步工作,全面完成交通运输行业创建工作任务。
八、组织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创建工作,坚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创文工作领导机构建设,形成相对稳定的创文工作队伍。建立各级创文工作层级目标责任制,落实各级创建工作职责,确保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有力。
(二)强化检查督促,确保工作落实。通过创文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责任,使创文工作目标清晰、职责分明、落实到位。强化检查、督促和测评,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创文工作常态化、科学化。
(三)建立创文示范点,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在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同时,重点在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服务“窗口”单位建立创文活动示范点,确定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大队、市交通管理总站直属交通管理所、市长运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市合众出租车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为创文活动示范点。示范点单位要围绕创建工作任务,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局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要加强指导检查,挖掘创建亮点,积极推广典型,全面推动全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四)抓好创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学习专栏、内部刊物、交通及政府公众网、管理服务窗口、交通公共场所设施等载体以及外部媒体,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对创文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选树先进典型,为创文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积极主动协调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创文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0
附:市交通运输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任务分解表(根据《潮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征求意见稿)》列出及分解)
市交通运输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任务分解表
测评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指标)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
Ⅰ-3 公 平 诚 信 的 市 场 环 境 | Ⅱ-9 “窗口”行业服务 | Ⅲ-23 “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 | 1)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2)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 实地考察 | 局运管科(交管总站)、执法局、各交管所、各客运站、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 | ||
Ⅰ-4 健 康 向 上 的 人 文 环 境 | Ⅱ-15 市民文明行为 | Ⅲ-44 公共场所道德 | 2)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 实地考察 | 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以及各运输服务单位 | ||
Ⅲ-45 文明交通 | 4)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 实地考察 | 各客运企业 | ||||
Ⅲ-47 人际关系 | 1)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 实地考察 | 公交公司 | ||||
Ⅰ-6舒 适 便 利 的 生 活 环 境 | Ⅱ-23 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 | Ⅲ-76 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及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 | >8(标台) | >6(标台) | ≤6(标台) | 材料审核 | 局运管科(交管总站) 公交公司 |
>15% | >10% | ≤10% | |||||
Ⅲ-77 公交站点布局 | 1)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 | 实地考察 | 局运管科(交管总站) 公交公司 | ||||
Ⅱ-24 公共场所秩序 | Ⅲ-79 交通秩序与管理 | 3)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 | 实地考察 | 执法局、运管科(交管总站) | |||
Ⅰ-9 扎 实 有 效 的 创 建 活 动 | Ⅱ-35 城乡基层创建工作 | Ⅲ-123 以城带乡,联动发展 | 2)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 材料审核 | 局基计科(公路总站)、运管科(交管总站) | ||
特 色 指 标 | 城市整体形象 | 建筑布局,市容环境,社会氛围,市民精神面貌 | 3)街道、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农贸市场等卫生整洁有序; | 整体观察 问卷调查 | 局运管科(交管总站)、各客运站 | ||
减 分 指 标 | 1)出现了未成年人集体(3人及其以上)伤亡、中毒等事件或安全事故(因不可抗力而产生的上述情况不计入减分指标); | 局安技科、各运输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