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开展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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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1 12:43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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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港口局,市执法局:

        2011年“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在黄金周期间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公正的交通运输环境,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决定从现在开始至10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执法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市场规范有序,让广大市民出行更加安全、便捷,生活更加舒心幸福。

       二、整治重点

        ㈠整治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车辆;严格查处使用无效证件、手续不全的营运车辆。

        ㈡整治旅游运输市场。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游包车违法行为,特别是运载学生的旅游包车违法行为。

        ㈢整治危运市场。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使用无效证件、无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非法改装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等违法行为。

        ㈣整治车站、码头、学校、旅游景点等周边环境。重点加强对人民广场、滨江长廊、枫溪广场和县城区等重要区域的监管和稽查力度,规范客车上落客行为,实现“车进站、人归点、站管车”目标。

       ㈤整治出租车和人力三轮车经营行为。严格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加强对出租车、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文明礼仪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文明服务的意识。

       ㈥整治机动车维修市场。清理整顿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户占道洗车、修车经营行为,消除占道作业对市区交通秩序造成的影响。

       ㈦整治城区客运、货运代理市场。加强对业户的监管,清理整顿在城区范围内利用客运售票点、货运代理点占道上落客、装卸货物等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电信路、枫溪广场、人民广场等重点区域和重要路段,全力保障市区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

       ㈧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泥头车”违法行为,严格“泥头车”营运车辆的监督检查。

       ㈨落实联动执法机制,严格查处“三无”船舶,加强对渡口、码头的监督检查,确保港口、航道安全畅通。

       ㈩加强公路“治超”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重点加强对韩江大桥、明潭大桥、江东大桥的巡查监管,确保桥梁安全畅通。

       三、具体要求

       ㈠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执法局长何平任组长,丁华镇、张松龙、王振雄任副组长,王俊彪、刘秋鹏、张坤发、林健、杨继全任成员,负责对本次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订具体整治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要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民执法理念,自觉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要注重宣传教育和劝导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和经营业户自觉遵守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㈢做好应急,保障稳定。各单位、部门要积极主动化解整治过程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特别要完善应对各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努力将问题解决在现场、矛盾化解于萌芽,确保社会和行业稳定,让广大市民文明有序欢度国庆节

       ㈣加强值班,沟通信息。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及时了解掌握整治动态,确保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反映和解决;要及时沟通信息,尤其对执法过程出现的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同时,要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总结工作,并于10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执法局机动大队。

        联系电话:0768—227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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