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乡镇渡口渡船安全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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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0 11:26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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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县、饶平县交通运输局: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的职责和该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要吸取9.9湖南省邵阳渡船沉船教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群众欢度国庆,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安全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要把安全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认真按照我局《关于加强乡镇渡口渡运安全管理的通知》(潮交运函[2011]96号)要求,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要建立乡镇渡口、渡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明确职责,签订安全责任书,尽心尽职地做好渡运辖区安全管理工作。

    二、要吸取教训,要主动与海事和当地镇政府联系,协助他们不定期进行拉网式检查。要认真吸取湖南邵阳沉船教训,摸清辖区内各渡口码头安全状况和安全隐患,积极行动起来,检查渡船是否存在超载、滥载行为;渡船是否处于适航状态;渡船的消防救生设备是否按规定配备和放在明显、易拿位置;渡船是否标明限载人数;渡船航行所经过河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挖砂船等各类水面漂浮物影响航道和航行安全;码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码头安全标志、标识是否齐全、完善。同时各县交通主管部门要不定期组织对乘船群众进行走访,做好走访记录,以摸清渡船航行实际状况。对有关走访情况和检查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存在问题要及时以书面反映汇报。

    三、要做好安全宣传工作,使群众自觉拒乘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渡船。要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做好宣传和引导,增强群众的水上安全意识,使群众能自觉拒乘不符合安全要求、超载、滥载的渡船,以保安全。

    请各县交通运输局按要求迅速制订检查方案,并组织落实开展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同时落实前一阶段的专项督查提出的整改措施。有关检查方案23日前上报安技科,检查情况、检查表复印件请于30日前上报安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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