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饶平交通运输局、市执法局各大队:
为深入贯彻执行《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出租车市场的管理,现将省厅《关于<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适用有关问题的意见》(粤交法函[2010]1642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实际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 1. 《关于<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适用有关问题的意见》(粤交法函[2010]16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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