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饶平二县交通运输局,市交管总站,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对本市城乡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范客运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经济、可靠的客运服务,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潮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何问题和建议,请迳向我局反映。
附件:《潮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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