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暑运!广东全域严查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2025-07-07 11: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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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炎夏日,暑运大幕正式拉开,道路客运安全成为牵动万千群众的民生焦点。为切实筑牢暑期出行安全防线,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强势启动重点道路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规经营、凌晨2-5时违规运行及“三超一疲劳”等交通顽疾。行动开展以来,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全域联动、精准执法,已查处客车非法营运1520宗,查处长途大客车违规经营984宗。

  潮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持续深化“科技+执法+普法”三维模式:进一步扩大智能监控系统的覆盖范围,织密科技监管的“天罗地网”,实现对高风险车辆的实时动态预警;强化跨区域、跨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凝聚执法合力,让违法车辆无所遁形,让心存侥幸者彻底打消违法经营念头;结合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生动鲜活的实例敲响警钟,推动运输企业自觉遵章守法经营。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广东省旅游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旅行社租用客运车辆、船舶的,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承运人和已投保法定强制保险的车辆、船舶,并签订旅游运输合同。承担旅游运输的客运车辆、船舶,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驾驶员、船员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座位安全带、消防、救生等安全设施设备;承担旅游运输的客运车辆应当设有导游专座。

  《广东省旅游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三)项:旅行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选择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运人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客运车辆、船舶承担旅游运输的。

  当前,暑运高峰即将来临,潮州市正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规范一行”的决心,重拳严查客车非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旅客暑期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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