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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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落实5月22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汇报会议主要精神的通知》(潮创卫办[2018]25号)要求,积极推进我局创卫各项工作实施,5月23日下午,市交通运输局余世福副局长主持召开,由局办公室、党委办、运管科、养护科、铁路科、港口科、水运科、综合执法局,以及属下7个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专题会议,对前段时间我局开展创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首先由局办公室蔡锦潮主任带领参会同志认真学习市政府2017年11月印发《潮州市实施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潮府办[2017]36号)文件精神,以及《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随后,余世福副局长结合我局创卫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认真详细地把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布置落实到各相应科室和属下单位: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负责对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人群集中的重要公共场所应根据所服务对象集中、流动的特点,按照全市健康教育的总体安排,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宣传展板和电视终端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文明水平。责任科室或单位:
运管科:车站
铁路科:高铁站
港口科:港口码头
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机关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辖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主要入口处,公共交通工具内应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和提示语。责任科室或单位:
局办公室:局机关办公场所;
属下单位:质监站负责交通事务大楼公共场所,其他属下单位负责各自管辖办公场所责任范围;
运管科:车站
铁路科:高铁站
港口科:港口码头
市容环境卫生
1.实现对由我局负责管辖的城市道路应保持平坦、完好,便于通行。路面出现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情况,应及时修复。城市道路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养护、维修等施工作业时,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平整现场、恢复路面、拆除防护设施。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应畅通、完好,道缘石应整齐、无缺损。道路上设置的井(箱)盖等应保持齐全、完好、正位,无缺损,不堵塞。交通护栏、隔离墩应经常清洗、维护,路面上的各类井盖应及时加固、更换、归位和补齐。
责任科室或单位:养护科、基建科、规划科、城区养护中心。
2.实现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责任科室或单位:运管科、养护科、基建科、规划科、城区养护中心。
三、公共环境卫生以及病媒生物控制
1.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推行健康体检制度,每年1次为单位职工提供体检,体检覆盖率达到100%,将慢性病核心指标作为必查项目,并对体检发现的慢性病高风险人群建立档案,实施健康管理。
2.建设健康食堂机关。
3.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整洁以及病媒生物控制。
4.执法窗口环境卫生和创卫宣传。
责任科室或单位:办公室、综合执法局、属下单位。
为迎接市创卫办检查,会议要求运管科选择2个窗口单位;铁路科选择1个窗口单位;城区养护中心选择1段路面和1个道班;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选择1个窗口单位;交通运输技术服务中心选择1个窗口单位;以及交通运输事务大楼食堂将作为受检单位。
余世福副局长会上强调,要求大家高度重视创卫工作,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制定方案,认真落实;严格纪律,层层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