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智能坐便器网络监测服务报价的函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智能坐便器网络监测服务报价的函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入开展质量立市三年攻坚行动工作安排,为开展潮州市智能坐便器网络市场整治工作,我局公开征集第三方供应商报价参与服务,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开展潮州市智能坐便器网络市场整治工作,建立专项网络监测数据库及涉嫌网络违法线索电子取证及固证,通过网络交易监测主动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电商领域违法行为,促进网络交易市场公平有序发展。拟委托第三方供应商实施网络交易监测服务。
(二)项目要求。
1.网络市场数据基础服务。
为筛查智能坐便器相关信息,提供潮州市网络市场主体数据、客体行为数据、交易规模等信息,建立潮州市网络市场数据,以支撑网络市场动态研判分析。
1.1数据服务内容。
1.1.1主体数据。潮州市辖区的电子商务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淘宝、1688、天猫、京东、拼多多、美团、饿了么、抖音、快手等主流平台)、自建网站、移动电商、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直播电商等数据,形成较完备的潮州市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并进行分类。
1.1.2客体行为数据。网络市场主体经营商品信息数据,数据自动匹配网店及对应商事主体数据。
1.2数据服务应用。
1.2.1数据综合应用。基于数据库内的本地网络市场数据,开发相应的搜索引擎,可通过违法关键词、条件筛选等功能,实现对本地网站、网店、网络经营行为(客体商品、网页)的实时检索,提高网络监管工作主动性。
1.2.2数据更新。每季度更新一次网络市场数据,并对主体库和客体库进行维护,删除无效、重复数据,对有效主体进行行业分类确认、交易类确认等。
2.监测服务。
2.1基本监测服务。建立智能坐便器专项监测数据库,每月更新数据一次,采集智能坐便器50条以上涉嫌违法线索并固证。智能坐便器行业年度分析报告一份。
2.2重要节点监测服务。以春节、315、618、双11、中秋节、 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开展监测服务不少于6次。监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合规性监测;网络集中促销监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测;互联网渠道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网上滥用、冒用、伪造商标行为,销售虚假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监测;不依法履行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监测;网络禁限售商品监测;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3网络直播监测服务。针对潮州市已认证的企业抖音、快手账号,发布的直播、抖音/快手小店进行监管筛查,抽取辖区内活跃度高的直播间,在规定的时间段进行实时监测,重点监测以下内容: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在直播平台销售的智能坐便器商品及其直播宣传内容进行监测,监测涉嫌商业混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不文明带货、诱导消费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未成年人出镜直播情况;是否出现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违法内容情况。
在服务期限内开展监测不少于4次,监测时长不得少于400小时;对于未发现违法线索的视频文件存储不少于3个月,对于发现违法线索的视频文件存储不少于1年。此监测工作可独立开展,也可结合“6.18”“双11”等其他监测活动合并开展。
2.4监测结果运用。
月度监测报告:每月生成全面数据、分类数据,并形成数据分析报告。
涉嫌违法线索:以“涉嫌违法数据”的形式提供标准版电子表格,并留存相关电子取证文书。
3.信息系统的维护、更新服务。
为承载基础数据库、商品搜索功能等具体日常工作应用场景,维护、更新信息系统,具体工作包括:
系统建设:建立一个收录、展示数据的载体平台;
搜索引擎功能:实现对现有数据进行实时搜索查询,查询内容包括网店网站主体信息、网络交易商品信息等。
直播监测功能:支持自主选择定向监测辖区内直播间,并研判直播违法行为。
4.在线取证固证工具。
执法工具支持网络监管电子数据存证取证服务。根据网络交易违法线索的取证存证工作需要,提供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网络交易主体和商品信息进行取证、固定和存证的服务,并确保存取数据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所存取的数据可提交申请并出具相应的报告。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四)付款方式。
确认报价后,我局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以及具备电子取证资质(含合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报价服务。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二)报价资料组成要求。
1.合法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表(见附件)
3.相关资质证书以及往期成功案例等其他佐证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资料提交要求。
1.报价资料请准备一式三份,装订盖章后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资料将被拒绝接收。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7月8日前向本局递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下午5时30分,邮寄递交时间以邮戳寄到日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材料恕不接受。报价资料递交地点为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东路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3.联系电话:0768-2266656,联系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陈涵平。
四、确定方式。综合考虑报价单位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经内部比价后原则按最低价确定项目供应商并与其签订正式合同(对不中标者不另行通知)。如报价单位不足三家,该报价项目取消,我局不另行通知。
附件:报价表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