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你拍我查”线索征集的通告

2025-06-12 15: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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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你拍我查线索征集的通告


为规范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推动老年人消费市场健康发展,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你拍我查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相关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12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虚假宣传行为

1.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公益讲座等名义,虚构医学资质或冒用专家、医生、患者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2.借助各类论坛、康养旅游、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景和形式,将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包装为具有治疗、保健功能,夸大药品实际疗效。

(二)价格欺诈行为

销售药品、保健品时,以低价诱骗老年人,以高价进行结算。虚标原价、虚构折扣等价格欺诈手段误导老年人购买药品、保健品。

(三)违法广告行为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以及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疾病等功能。

(四)其他涉嫌违法行为

其他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三、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采用手机拍摄、截屏、录屏等方式,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一)举报电话:0768-12345

(二)举报网络渠道: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四、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需提供明确的信息,包括: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详细。

(二)举报人对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对知悉的商业秘密尽到保密义务。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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