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潮州市凯天电梯有限公司电梯质量安全员黄锐彬未按照规定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行为的通报批评

2025-04-28 11: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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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潮州市凯天电梯有限公司电梯质量安全员黄锐彬未按照规定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行为的通报批评


202495日,潮州市凯天电梯有限公司开始为潮州市枫溪区飞翔陶瓷制作厂安装汽车电梯1部,该公司电梯质量安全员黄锐彬负责该电梯安装项目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至20241117日下午,该部汽车电梯施工基本完成,黄锐彬在施工结束时将电闸关闭之后离开施工现场,没有设置任何停用标识,也没有采取其它有效措施来防止该部电梯的功能启动,其处置方式使该部电梯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黄锐彬在知道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情况下,没有上报公司的质量安全总监和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上述事实,相关证据在案。

黄锐彬作为潮州市凯天电梯有限公司的电梯质量安全员,在其负责质量安全的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安装电梯已具备使用功能,且明知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情况下,没有设置停用标识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梯的功能启动,也没有上报公司的质量安全总监和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其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已构成未按照规定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违法行为。

依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责令黄锐彬立即改正未按规定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违法行为,并对黄锐彬未按照规定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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