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2025年共建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市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潮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潮州市2025年共建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市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局直属分局,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共建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双翼齐飞”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2024—2028年)》,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5年知识产权促进类转移市县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共建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市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或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4份),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二)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件(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
四、申报程序
(一)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二)项目评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项目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2025年共建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市项目库。
五、联系方式
知识产权促进科:0768-2284909,czszscqj@163.com;
知识产权保护科:0768-2338355,czscjbhk2285818@163.com;
认证认监科:0768-2803615,czsgrzk@163.com。
附件:1.潮州市2025年共建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市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共建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市项目申报书
潮州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