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1-12-29 10: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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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第14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

通知书送达公告


潮州大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53户企业:

经查,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企业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拒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将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处罚。

本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潮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潮州大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53户企业名单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