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的通知

2021-09-03 16: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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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


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的通知


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各相关企业:

根据潮州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潮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安排,决定对潮州市食品用塑料复合包装膜(袋)及食品包装容器等食品相关产品开展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产品

类别

抽样检验单位

抽样地区

批次

完成时间

食品用塑料复合包装膜(袋)及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

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潮州市

25

20218月至12

二、抽查对象

本次风险范围为生产流通环节食品相关产品,其中生产环节从潮州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抽检,流通环节抽检非潮州市获证企业产品

三、检验依据

本次风险2021年潮州市食品用塑料复合包装膜(袋)及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风险监督类别为市级风险检,所需费用由市局经费列支,任何单位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抽查的样品由抽查单位向被抽查企业购样。

(二)承检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关于不得重复抽样的规定,凡是企业提供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6个月内该种产品的监督抽查抽样单或者合格检验报告的,一律不得抽样。

(三)承检单位应按照2021年潮州市食品用塑料复合包装膜(袋)及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开展工作,需按照“双随机”规定确定抽样人员、抽查企业。为保证抽样工作随机性、突击性和公正性,任何单位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附件:2021年潮州市食品用塑料复合包装膜(袋)及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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