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的通知
2021-09-03 16: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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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的通知
根据潮州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潮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安排,决定对潮州市食品用塑料复合包装膜(袋)及食品包装容器等食品相关产品开展风险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产品
二、抽查对象
本次风险监测抽检范围为生产及流通环节食品相关产品,其中生产环节从潮州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抽检,流通环节抽检非潮州市获证企业产品。
三、检验依据
本次风险监测抽检按《2021年潮州市食品用塑料复合包装膜(袋)及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风险监测抽检监督类别为市级风险监测抽检,所需费用由市局经费列支,任何单位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抽查的样品由抽查单位向被抽查企业购样。
(二)承检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关于不得重复抽样的规定,凡是企业提供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6个月内该种产品的监督抽查抽样单或者合格检验报告的,一律不得抽样。
(三)承检单位应按照《2021年潮州市食品用塑料复合包装膜(袋)及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开展工作,需按照“双随机”规定确定抽样人员、抽查企业。为保证抽样工作随机性、突击性和公正性,任何单位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附件:2021年潮州市食品用塑料复合包装膜(袋)及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