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2019年度的年报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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