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公告

2019-03-02 01:27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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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要求,全国自2019年3月1日起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我市同步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版面内容。新版营业执照照面版式统一调整为横版,设有正本和副本。正本尺寸为: 297mm(高)×420mm(宽);副本尺寸为:210mm(高)×297mm(宽)。正副本照面打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号码、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二维码等内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报提示语。

二、增加二维码功能。新版营业执照对原版营业执照的二维码功能进行统一调整,实现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联接,并在营业执照上增加“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提示语,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查询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市场主体情况,进一步扩大营业执照在社会管理领域的重要作用,为市场主体自律、部门监管和社会共治奠定坚实基础。

三、按时启用换发。自2019年3月1日起,经潮州市各级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含新版《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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