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凤泉湖高新区分局: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凤泉湖高新区分局结合以下工作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制定我市《清单》,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总局、省局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对有效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避免过多过频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凤泉湖高新区分局要做到除根据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和问题线索开展的靶向监管以外,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参考《清单》内容,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细化本地区重点监管事项清单。
二、强化职责落实,确保监督执法精准高效
(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衔接。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凤泉湖高新区分局要按照《清单》建立相应监管对象名录库,重点领域监管要统筹好行业风险防控、行政刑事违法情况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大力推进精准检查,强化业务协同,推进检查结果互认,实现全链条、全覆盖、全过程监管。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以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与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相结合,确保监督执法精准高效。
(二)科学制定并公示抽查计划。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凤泉湖高新区分局要根据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和本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科学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要按照权责透明、用权公开的要求,依法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三)统筹专项整治与随机抽查。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凤泉湖高新区分局要统筹实施各业务条线专项整治(行动),对随机抽查事项涉及的监管领域,有关主管部门要联合拟定检查计划,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避免多头、重复部署,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
附件: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监管事项清单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