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市标准化、计量、质量(含特种设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
我市标准化计量质量(含特种设备)专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潮人社〔2023〕66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2023年度标准化、计量、质量(含特种设备)专业职称评审和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
2023年度标准化、计量、质量(含特种设备)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主要包括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报送。网上受理申报职称材料的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纸质材料报送,在网上审核通过后,按照短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递交。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点: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东路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人事科。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职称评审执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5号,附件2)要求。
(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按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中《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和市有关规定执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
(三)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起算时间按照潮人社〔2023〕66号通知执行,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3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无职称申报人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五)为防止发生弄虚作假、违反职称政策规定参加申报评审等问题,所有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还需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近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加盖社保局参保证明专用章)。
三、申报途径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申报人应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s://
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申报人须先网上填报,经审批通过后,进入评委会受理环节按通知时间再报送纸质材料,系统填报内容必须与纸质申报内容一致。《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应由职称管理系统生成。
(二)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市直、各县(区)设立非公职称申报点。按属地管理及行业管理原则,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所属市直或县区非公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报送程序:
1.对于县(区)非公职称申报点,经县(区)人社部门复核后报送。
2.对于市直非公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直接报送。
3.申报人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和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职称申报填写个人信息时,市(县、区)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的,请选定所在市(县、区)非公职称申报点为主管单位(人事管理单位)。
4.市、县(区)非公职称申报点见附件1(详见《通知》附件4)。
(四)全市职称申报采用全流程网上审核,专业技术人才在完成所有职称申报纸质材料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潮州市→市人社局→职称评审申报事项进行申报。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1(详见《通知》附件5-1、附件5-2)。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对照申报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突出重要业绩成果和工作经历,按精简有效、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准备,一次性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报送评审材料时需连同《202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登记表》(附件4)一并报送,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zscjgrsk@163.com。
申报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及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凡未如实申报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申报及评审通过的资格,并按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处理。
(二)评审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站首页“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应由职称管理系统生成。为保护好评审材料,防止评审材料丢失,申报人应采用不易破损的硬质文件盒装载申报材料,并标明申报人员所申报的专业(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并将全部文件盒按照一人一袋打包报送。文件盒应牢固黏贴标识信息,标识内容仅限“申报资格名称(全称)、申报人姓名、资料盒数”。如有多袋资料的,则按顺序在姓名后用数字标识,如共有3盒,要标注3-①、3-②、3-③。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审查把关。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评价标准条件和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符合评审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申报材料审核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二)评前公示。按照《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职称评审表七)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结果公示。评审工作结束后,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经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资格名称,返回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请各单位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潮州大道凤新东路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
(四)责任追究。申报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凡未如实申报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及评审通过的资格,并按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省和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联系人:张志良 联系电话:0768-2801669
附件:
1.《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潮人社〔2023〕66号)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5号)
3.申报人申报材料要求
4.202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登记表
5.材料审核及报送须知
6.职称评审申报操作手册
7.2023年度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表格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