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15 15: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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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1月13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潮州市国资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市国资委政务公开联系地址:城新西路99号金贸大厦潮州市国资委,邮编:520011,电话:2266213。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为使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由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委党委还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对涉及政务公开的有关事宜,及时作出研究部署,确定政务公开内容,硬件设施的投入,规章制度的制订等,进一步保证了领导工作到位,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切实抓好政务公开硬件建设和公开内容的规范化。认真抓好政务公开的硬件投入。目前,我委的公示设施现有“二亮、两栏、两上墙”,“二亮”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亮出来,机关工作人员效能监督企脚牌在办公桌上亮出来;“两栏”即:机关效能建设公布栏和对内政务公开栏;“两上墙”即: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人员去向上墙。在公开内容上,对内我们根据不同的内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利用中层干部会议和全委干部大会重点公开了单位各重大事项、财务收支、干部自廉、完成年度任务、工作指标、干部任用等情况;对外,重点公开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和办事时限等方面的内容,从而使政务公开做到了形式和内容的统一,为干部群众以及广大服务对象参与政务公开和监督工作提供了方便。

    (三)逐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为了使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内部各科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做到明确职责、措施到位;按照《市国资委会议开放制度(试行)》《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动态扩展机制制度(试行)》等二个制度要求,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的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绩,作为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成为各科室的行动自觉,把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有关信息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制度,实现“阳光下的公开交易”。为了保障企业的权益,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通过产权交易市场,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企业改制产权转让工作,合理处置企业闲置资产。潮州市国有企业严格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潮州市政府印发的《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规定》的要求,始终把“程序合法、阳光操作”作为国有资产处置和国有产权交易的“生命线”,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着力推动产权处置的公开透明,今年以来,按程序做好市岭海名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市永安陵园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产权划转工作;国有资产处置均按规定进入公共资市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3宗,进场交易率达100%。通过进场交易和公开拍卖,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通知》等4个文件,着力加强企业资产处置,强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二是严格执行产权交易的三级审核制度,防止幕后交易的发生,杜绝暗箱操作和内部人说了算;三是制定产权交易公开透明运行图,将权力与政务全方位公开,保障各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产权交易动态报告,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五是在网站开设产权交易公开信箱,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受理投诉举报;六是对重大产权交易项目、招标项目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七是规范企业改制程序,凡涉及企业职工利益的事项,通过企业内部网站、厂务公开栏等向企业职工公布,并征求企业职工意见。

    二是指导“僵尸企业”出清,出台政策指引。经市政府同意,会同市财政局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潮州市市属“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指导意见》(潮国资规【2019】01号)文件并组织实施,同时按要求在网上公开。同时,制定并下发了《市属国有关停企业出清工作指引》,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按程序规范运作,充分运用市场、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快出清步伐。

    三是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推进、程序规范、市场运作”的原则,结合巡视整改任务清单,稳步将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经报市政府同意印发《潮州市政企脱钩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面落实政企脱钩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经市政府批准,市黄金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市凤凰水电厂等10家国有企业已经移交市国资委监管,对已经完成移交的3家对网上公开。

    四是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在完善信访维稳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职工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健全及时就地解决职工合理诉求机制,构建传统信访和网上受理信访相结合的工作格局,有效疏导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先后有效处置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拖欠职工工资、市三轮车社改制遗留问题等一批涉稳遗留问题。今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13宗,涉及12家单位109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我委虽没有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但对系统内国有企业办事效率仍有待提高。

    (二)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有待加强。

    (三)政务公开工作没有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业务水平跟不上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搞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把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我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国资委

2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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