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潮州市国资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5-29 15:5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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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国资安〔202329


潮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潮州市国资系统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监管一级企业,市二轻联社,市市政服务中心:

为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潮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安委〔20236)结合市国资系统实际,市国资委制定了《潮州市国资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按时上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潮州市国资委

2023517


潮州市国资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潮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从即日起在国资系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广东65条具体措施和市78条细化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责任,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红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单位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总量明显减少,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企业层面: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2)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上报市国资委报告。

3)专项行动期间,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4)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3)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2)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3)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4)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两电一容”等特殊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5)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企业涉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风险点,逐一落实风险辨识警示、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2)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

2)通过定期演练、安全教育培训等,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6.聚焦长期未根治、安全风险高、事故后果严重的领域开展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结合国内典型事故教训和季节性、时段性特点动态研判,对本单位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摸排,建档立账并落实管控治理措施。

1)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一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围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关键环节,严格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全面摸排整治油墨、颜料等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及加油站等风险隐患,紧盯关键生产装置、重点设备设施等,整治“四令三制”、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隐患。二是开展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整治,以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为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制定整治措施并实施限期分类整治,实现隐患动态清零。三是加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是否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所或者专用储存室内,是否对企业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等,严防失管漏管。

2)消防安全领域。一是组织开展分租式厂房安全风险专项排查,对厂房、仓库开展地毯式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违规动火作业以及非法违法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等行为。二是集中开展“三小”“三合一”场所整治,针对住宿部位与生产、储存、经营部位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操作用火和电焊气焊作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形开展整治。三是大力排查整治古城区消防安全,针对古城区文物建筑重点场所,集中解决防火间距不够、消防设施不全、消防通道不畅通、电气线路不规范等问题。四是重点强化大型商场市场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全覆盖开展监督检查,聚焦电动车、施工现场临时用房、“三合一”场所突出风险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防“小火亡人”。

3)建筑施工和自建房安全领域。狠抓施工现场重大风险防控。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强化水利、交通在建工程项目危大部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开展以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工程等关键环节为重点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4)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露天煤矿坍塌事故教训,开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解决露天矿山矿区范围小、开采规模小、开采深度大、长期整合技改、边建设边生产和管理组织混乱、边坡问题屡查屡犯、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反设计规定建设、灾害治理不到位、边坡角超设计等违法违规行为。

5)水利安全领域。持续开展小水电站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和堤防工程运行安全,在建水利工程度汛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水电站、小散远发电企业和水库、水闸、堤防运行安全以及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失控。

(二)单位领导班子层面:压紧压实领导班子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1)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3)要专题学习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广东65条具体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4)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1)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

2)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行动方案的宣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

督促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治理资金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各单位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三、工作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个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525日前)。各单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单位自查自改(2023630日前)。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2023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单位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措施推进,做到排查彻底、判断准确,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排查出来的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不放心场所、单位,要实行挂号督办,限期落实整改,集中攻坚整治;对长期未根治、容易反复发生的重大隐患要实行领导挂点方式,压实各方责任,全面盯紧看牢,严防事故发生。各单位请于2023522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包含重要检查事项清单)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国资委办

公室,每月20日前报送《潮州市国资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首报时间为:2023525日前,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81日、2023121日前报送市国资委办公室。

表一

潮州市国资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___________单位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3

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4

市级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5

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6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企业

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1

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

未带队检查(家)


4

企业未制定

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省级

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1

帮扶指导重点市、县(个次)


2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3

行政处罚(次,万元)


4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5

移送司法机关(人)


6

责令停产整顿(家)


7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家)


8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总数)


(其中)


9

责任倒查

追责问责(人)


10

约谈通报

有关地区及部门(次)


其他

相关

工作

跟踪

落实

情况

1

分管(联系)本部门的省领导

现场督导检查(次)


2

本部门负责同志到

企业宣讲(次)


3

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监管

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人次)


4

本系统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份)


5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

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总数)


6

在市级主流媒体

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次)


(其中)


7

牵头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惩戒、联合监管执法等协同机制的制度成果数量(个)


8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次)


注:1.调度表自5月份开始上报,每月28日前上报上月28本月27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3.调度表中不涉及本单位职责的,空白不填。

表二

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行业领域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非煤矿山领域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危险化学品领域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烟花爆竹领域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工贸领域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建筑施工领域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1年版)》

电力领域

《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交通运输领域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

渔业船舶领域


《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农机安全领域

《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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