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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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4 23:48
来源:潮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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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授权经营单位:

现将《通知》(潮府办通[2016]9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排查情况、附件1和附件3送市国资委办公室。

 

 

附:

1、《通知》(潮府办通[2016]96号)

2、附件1

3、附件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