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潮州市深化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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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1 17:59
来源:潮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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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潮州市深化市属企业负责人
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请示
潮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成立潮州市深化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一位市府副秘书长和市国资委主任担任;其他各成员单位派一位副职领导参加。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国资委主任担任。妥否,请审核后印发执行。
二0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