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 作 简 报(第1期)
潮州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
工 作 简 报
2021年第1期
潮州市国资委 2021年4月6日
为加快推进公司制改革步伐,确保按时完成任务,4月2日上午,市国资委在市市政服务中心召开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动员大会,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粤发[2014]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粤国资函[2020]64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潮州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及时间节点,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国资委郭明铨副主任,相关业务科室及委属有关国有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公司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实现打造独立的市场主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体制。针对我市国企公司制改革存在的问题,要清醒地认识到国企改革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能改则改,不能改的要走兼并注销的方式,分层分类有序推进。各国有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将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切实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贯彻实施,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方案,精心谋划有效举措,千方百计突破难点,确保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任务。
会议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国企公司制改革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今年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年底前要完成公司制改革收尾工作,任务艰巨。各国有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全面攻坚克难,确保按期高质完成改革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开展公司制改革工作。公司制改革过程中由于企业或改革或兼并或注销,导致部分职工利益受到影响。全民所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各国有企业要科学制定职工安置方案,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碰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市国资委反映沟通,妥善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三、要严肃纪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公司制改革过程中,要认真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加强对改革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