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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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国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潮府办函[2016]106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国资委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为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市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建设,成立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汤儒杰,副组长刘松青、陈海生、赖镇强,成员由各科室科长组成。
政务公开工作由陈海生副主任分工负责,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
二、有关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要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有涉及工作要点分工的各业务科室要及时将要公开的内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还未安排工作要点分工的业务科室也要按(潮府办函[2016]106号)文件要求将有关内容公布。原则上各科室公布内容每季度不少于3条。
三、市国资委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
办公室: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待央企和省属国企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出台后)。
人事科: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重要人事变动。
资产管理科: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公示。公开企业改革重组情况,以及公开市国资委派驻市属企业监事会对市属企业年度监督检查情况。
统计财务科: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财务状况、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