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国资委2016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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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6 23:52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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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国资委2016年工作总结

 

今年来,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强化国有企业监管和深化企业改革发展为主线,进一步明确任务和目标,结合实际,加强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一)继续做好企业关停改制工作,扎实推进国企改制。

1、着重做好市道路运输企业与省交通集团合作的相关工作。在前期主要做好对市四家运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审计,制订了《潮州市国有道路运输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和《潮州市国有道路运输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做好四家运输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清理职工档案,确定职工人数,测算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工作年限和经济补偿金,与社保部门联系清理欠缴社保费情况;于3月1日,市国资委与粤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潮州市国有道路运输资源整合项目框架协议书》。共同拟订了《潮州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经市政府9月8日第十四次常务会议批准同意,于9月13日,市国资委与广州粤运投资公司签订了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从此,我市所属的四家国有道路运输企业正式划归广东省交通集团所属广州粤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市国有道路运输企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为贯彻落实国家与省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依照我市“三去一降”具体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开展了“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前期准备工作。经清查摸底,目前在我市已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200多家企业中,省国资委已确认我市国有“僵尸企业”为104家,其中长期完全处于关闭或停业状态、或无人员、无资产、无场地的“三无”关停企业共有63家;另资产负债率超过85%且连续亏损3年以上,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年以上或半停产1年以上的特困企业有41家。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起草了《潮州市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已于9月1日印发执行。

3、做好市瓷土矿采矿权证的办理工作和市瓷土矿经营权对外承包有关工作。为确保瓷土矿拍下市国土资源局出让的飞天燕瓷土矿采矿权,配合市飞天燕瓷土矿积极筹措资金,熟悉网上竞拍的程序,做好竞拍前的准备工作,经过努力最后以4253万元的价格(起始价738万元)竞得采矿权资格。做好市瓷土矿采矿权证的办理工作和市瓷土矿经营权对外承包方案的拟订工作。协助市瓷土矿拟订了《潮州市飞天燕瓷土矿采矿区经营权对外承包实施方案》,方案经市政府9月8日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经营权底价通过评估后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竞价后以5430万由四通集团有限公司竞得。目前,正在协商承包合同的有关事项。

4、开展潮州信捷报关行有限公司分立改制工作。潮州信捷报关行于2003年通过股份制改造为潮州信捷报关行有限公司,国有股份占51%,近年来,因公司连年亏损,根据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要求,决定对该公司实施分立改制。按照改制程序,财务审计、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已经完成,职工安置方案经职工大会审核通过已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职工安置工作也已结束,目前,因自然人股东资金未到位,资产拆分工作尚未开始。

5、继续做好市药材支公司、市药材采购供应站关停改制工作。根据潮府办函[2010]68号批复精神及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为支持潮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并切实解决市药材采购供应站和市药材支公司因长期停产面临的困境,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于2015年6月30日重新启动对上述两家国有困难企业实施关停,并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2006]25号文有关规定,制订了两家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

6、继续做好企业的改制及留守工作

根据市政府对韩江东岸片区改造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市糖厂、市华侨瓷厂、市瓷泥厂、市韩江大桥实业公司的关停改制的留守工作,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看管厂区、职工档案寄档等。

(二)企业经营水平不断提搞。

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多方努力,顺利完成年度所得税汇算的申报工作和粤金曼股改复牌工作,粤金曼经证监会批准于2016年9月25日复牌,恢复交易。金叶贸易总公司积极消化库存,盘活流动资金。市航运总公司实施船舶技术改造和创新,努力发展韩江航运业。市场物业管理总站积极推进市场管理、市场建设、市场服务等,市场交易环境不断改善。市物资总公司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理顺内部关系,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千方百计确保物资系统的整体稳定。市黄金塘驾校坚持以“安全、质量、服务、效益”作为学校经营管理目标,各项主要经营指标趋于正常,维护了驾培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市旅游总公司积极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和资产等遗留问题,积极探索开展新的经营业务和项目。市中旅主动拓展旅游业务。市政总公司紧紧围绕三项维护中心工作,较好地完成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市政设施施工任务,做好市区三项维护和垃圾场的运营和管理工作。商业集团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结合国有企业具体情况,强化管理、精准服务,确保了市直商业企业工作的正常运行。联运总公司依靠铁路货运站场优势,巩固主业,加强铁路货场的延伸服务,健全服务功能,有效地保证企业生产形势稳定。

(三)严格资产处置,规范产权管理

一是做资产处置工作。始终把“程序合法、阳光操作”作为国有资产处置和国有产权交易的“生命线”,积极贯彻落实3号令和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着力推动产权处置的公开透明,今年以来,国有资产处置均按规定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如:市政建设总公司南门市场出租、市旅游总公司闲置车库出让、市物资总公司下属市金属回收公司股权转让等全部进场交易,进场交易率达10%,其中,市旅游总公司8间车库底价761439元,成交价为863439增值率为13.4%。通过进场交易和公开拍卖,实现了国有资产在最后处置环节的保值增值。

二是做好产权登记工作。根据新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坚持“应登必登、应登即登、登则登准”原则,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切实摸清“家底”,保证产权登记信息真实、可靠。目前,在省国资委产权登记系统注册的单位有241家,进行了占有登记国有企业241家(其中县区108家,委属企业133家),进行过变动登记的24家。

(四)注重财务监管,逐步提高企业资本管理水平。

1、做好2015年全市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汇编工作。在今年1月份,先后召开了二场报表布置会(市直企业及县区财政部门会议),布置2015年全市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开展2015年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积极指导企业做好报表的填报,按时收集报表,严格审核,认真汇总,力求能够比较完整地统计出全市国有企业的资产、负责、净资产和其它各项财务指标,掌握我市国有企业2015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效益情况,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2、组织实施监管企业进行资产清查。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科学评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为深化企业改革和清理僵尸企业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和《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等有关规定,我科结合实际,制订了《2016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自2016年4月起,对所监管的国有企业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清查核实企业资产现状,摸清企业“家底”,并根据企业的经营和资产状况进行分类排队。通过资产清查,真实、完整地摸清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核实企业存量资产和实际债权债务情况,并分类实施监管,将监管企业分为正常经营企业、半关停企业和僵尸企业三种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提出不同的监管措施和改革目标;对本次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在经营和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我委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经营管理和资产管理水平。

3、组织实施财务收支检查,加强对所属企业的财务监管。为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强化外部约束,促进所属国有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理财,廉洁从业,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订了对所属企业实施财务收支情况检查的工作计划,派员组成财务检查组,每年安排一批企业实施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将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逐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以扭转当前我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管缺失的局面。今年来,按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市航运总公司、市旅游总公司、市市政建设总公司、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金叶贸易总公司、市飞天燕瓷土矿、市种子公司、市韩东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市振兴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市商业集团总公司和市市场物业总站等10家企业进行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同时,组织实施对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原经理魏敏同志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4、做好2014年度国有资产经营利润的收缴工作。根据市属国有企业上报并经审计或审核的《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依据潮府[2014]20号文,与市财政局共同核定2014年度盈利企业应收缴的国有资本经营利润收益,然后联合下达2014年国有资产经营利润收益收缴通知书,向2014年度实现盈利的市属国有企业收缴经营利润收益。经核定,2014年度有潮州市黄金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潮州市潮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潮州市利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和潮州市潮农种子有限公司5家企业实现盈利,应收缴国有资产经营利润收益174万元。

(五)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国资系统的安全稳定。

一是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网络,结合实际,落实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积极指导协助相关企业做好问题的调查、群众思想和矛盾化解工作,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点解决了市属国有企业残疾军人社保问题、市物业总站工资问题以及市政建设总公司环卫工人劳动关系问题等信访案件。今年来,我委共受理职工群众来信7件,接待来访48批、560人次,网上信访7件。

二是强化责任考核,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市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年初,我委在与委属各单位签订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专门组成了安全生产考核组,对委属各单位(企业)201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有效促使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协助企业合理处理债务包。市商业信托贸易总公司银行贷款利息达470多万元,债务几经转移后由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根据该债权人转让债权的要求,市商业信托贸易总公司以4.2万元(含佣金)成功回购该债权,有效缓解了债务压力。

四是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潮州市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及《潮州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

(六)注重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国有企业的困难。

1、布置企业上报2016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对监管国有企业2016年度的工资总额实行审核和调控,要求各企业将2016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等会计资料上报我委审核批准。对上报的资料,我科认真审核,严格按规定把关,对未实现盈利的企业,不给予增资;对实现盈利的企业,按规定调控其增资幅度;对亏损的企业,调减其全年企业工资总额,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使到企业工资总额随经济效益按一定比例上下浮动,合理控制企业的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切实维护出资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七)、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1、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潮州市国资委在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要求,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与学习党章党规统一起来,深化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深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权的监督。

2、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检查工作。根据市直工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潮直通〔2016〕22号)文件要求,市国资委及时印发《市国资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传达到国资系统各党组织。市国资系统共有党委11个,党总支5个,党支部107个,经过排查及整改,任期届满后,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未超过一年未换届的党支部6个;任期届满后,延期超过一年以上没有换届的有党委3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35个,其中超过两届任期没有换届的有党委1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28个。

3、开展党费收缴清查,规范收缴工作。根据《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潮直通〔2016〕30号)文件精神,市国资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布置清查工作,各党支部积极配合自查工作,认真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应缴党费,并将每年实缴党费情况如实上报。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市国资委党委专门制订下发《市国资委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方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国资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其精神实质,明确规定其学习内容、评议方法、工作要求、时间安排等。总的来看,这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委组织指导有力,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到位,党员评议认真,工作进展顺利。

 

 

市国资委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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