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国资委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打算

2016-01-04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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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国资委2015年

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打算

 

一年来,潮州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国资委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国资国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切实做到重监管夯基础,抓改革谋发展,保稳定促和谐,较好地完成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

一、2015年度工作总结

(一)继续做好企业关停改制工作,扎实推进国企改制。

1、根据市政府对韩江东岸片区改造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市糖厂、市华侨瓷厂、市瓷泥厂的关停改制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看管厂区、职工档案寄档等。由于以上三个厂原部分除名职工对除名的处理不服,从改制至今一直向市国资委、湘桥区人民法院市人社局等部门提出了维权申诉,指导该厂做好应诉化解矛盾工作。经多次与桥东拆迁办沟通协调,市糖厂与其签订了腾退补偿协议,解决了市糖厂遗留问题。

2、做好市韩江大桥实业公司关停职工安置工作,该公司在韩江东岸片区改造范围,去年因公司经理经济问题被查,关停职工安置工作被搁置,年初重新启动后,按改制程序基本完成了该公司关停职工安置工作。

3、做好市利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工作,根据市政府2014年12月批复精神,对该公司实施改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先安置职工,后变现资产程序,于今年3月公司与全部职工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发放了职工经济补偿金。对市利源公司的无形资产(即公司招牌)公开评估拍卖。对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划归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

4、重新启动市药材支公司、市药材采购供应站关停改制工作。根据潮府办函[2010]68号批复精神及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为支持潮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并切实解决市药材采购供应站和市药材支公司因长期停产面临的困境,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于2015年6月30日重新启动对上述两家国有困难企业实施关停,并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2006]25号文有关规定,制定了两家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

5、做好市道路运输企业拟与省交通集团合作的相关工作。一是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道路运输企业的实际,市政府成立了潮州交通运输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为此,我们对该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整体资产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同时对整个潮州市的运输企业的资产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二是由市政府组织了潮州市的运输企业的相关人员到汕尾、梅州学习他们运输企业改制的经验和做法。三是与省交通集团签订的合作协议。目前主要由省交通集团牵头对市四家运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制定了《潮州市国有道路运输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和《潮州市国有道路运输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二)注重财务监管,逐步提高企业资本管理水平。

1、认真做好审计工作。一是组织实施对市利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原经理张伟雄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我委派出的审计组进入市利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原总经理张伟雄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组织对市利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改制后留守期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二是组织实施对市航运总公司原总经理李培权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我委派出的审计组进入潮州市航运总公司,对该公司原经理李培权同志任职期间(以下简称“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三是为配合市药材采购供应站改制,组织对市药材采购供应站进行专项审计,为该单位顺利完成改制工作提供基础和支持;四是组织实施对市飞天燕瓷土矿原矿长刘永秋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我委派出的审计组进入市飞天燕瓷土矿,对该矿原厂长刘永秋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2、完成201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国资委的通知要求,开展了2014年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规定的统一报表格式、内容、指标口径和操作软件等要求,认真做好报表的布置和培训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如实编制、录入和汇总报表,严格审核,及时报送。在我市各有关单位和财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按期完成了全市2014年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汇总工作,并通过省国资委报表汇审会的验收,相对完整地统计出2014年全市国有企业的资产、负责、净资产和其它各项财务指标,比较全面地掌握了我市国有企业2014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效益情况,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客观依据。

3、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监缴。认真履行国有资产收益监缴职能,对盈利国有企业收缴经营利润收益,确保国有资产收益资金按期缴入财政专户。经核定,2014年度我市共有5家国有企业实现盈利,应收缴国有资产经营利润收益174万元。

4、组织实施财务收支检查,加强对所属企业的财务监管。为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强化外部约束,促进所属国有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理财,廉洁从业,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规,拟订了对所属企业实施财务收支情况检查的工作计划,成立财务检查组,每年安排一批企业实施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将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逐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以扭转当前我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管缺失的局面。今年来,按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市中国旅行社、市联运总公司、市物资总公司、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经济技术协作发展总公司和市奎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进行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在财务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企业存在违规、违纪和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并向有关企业下达财务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企业落实措施及时整改。

(三)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国资系统的安全稳定。

1、落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网络,指导帮助相关企业做好问题的调查、职工思想工作及矛盾的化解,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做到小事上访不出企业,大事上访不出国资委。

2、强化责任考核,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市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年初,我委在与委属各单位签订201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专门组成了安全生产考核组,拟对委属各单位(企业)201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有效促使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潮州市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及《潮州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

(四)注重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国有企业的困难。

1、对授权经营的企业实行工资总额管理。为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管理,依法调控企业工资总体水平,维护出资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自2014年起,我委决定对授权经营的企业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并印发了《关于实行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有关企业严格执行。今年初,按规定布置各授权经营企业做好2015年度企业工资总额的申报工作,要求各企业将2015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等会计资料上报我委审核批准。对上报的资料,认真审核,严格按规定把关,对未实现盈利的企业,不给予增资;对实现盈利的企业,按规定调控其增资幅度;对亏损的企业,调减其全年企业工资总额,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使到企业工资总额随经济效益按一定比例上下浮动,合理控制企业的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切实维护出资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2、继续做好解决市属国有困难企业欠缴养老保险工作。切实把尚未解决、欠缴养老保险的国有困难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分步组织实施,并加强与市财政局的联系,争取早日解除困难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

3、完成2015年春节省慰问团对困难党员慰问帮扶工作,国资系统共有6名困难党员接受帮扶款。发放市直工委对委属企业121名困难党员的春节慰问款48400元。完成市总工会2015年春节省、市送温暖慰问工作。发放对委属企业2015年的春节帮扶款77.7万元。完成2015年春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救助工作,国资系统受帮扶救助共有24人。

(五)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党建工作。

1、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部署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开展学习研讨,参加专题轮训,开展体验学习,强化落实整改。并且认真做好相关总结,上报有关表格。

2、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市国资系统的实际,认真开展了市国资委系统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了做好这次民主评议工作,委党委专门组织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下发了《市国资系统2015年民主评议党员方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国资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其精神实质,明确规定其学习内容、评议方法、工作要求、时间安排等。共有党委 11个,党总支5个,党支部122个,党员1901 名,参加评议1851名,评出合格党员1849名,评出不合格党员2名。

2、加强企业党员队伍建设,严把“入口关”,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通过各基层党推荐,严格审查,组织19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工委举办的培训班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队伍力量。组织新党员参加由市直工委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市直国资系统共有39名同志到西湖公园参加宣誓仪式。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今年以来我委在国资监管、国企改革以及党的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国资监管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在国资监管、国企改革上仍存在一些“老大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仍不完善。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已初步构建了新型的国资监管架构,但是国有资产监管关系还未真正理顺,很多行政部门属下都有企业,国有资产多部门管理,这明显与《企业国有资产法》、与中央重申的机关不能办企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政策相违背。

(二)劣势企业改制难度大。由于我市国有企业整体规模小,资产质量差,缺乏市场竞争力,而且大部分国有企业处于关停和半关停状态,资不抵债,即使存有少量的资产也远不足以满足企业改制的需要;再加上目前我市国有资产收益总量仍然较少,市级财政财力有限,难以支持劣势企业的改制退出市场。

(三)国有企业班子不健全。由于目前我市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债务包袱重,下岗特困人员多,部分企业班子不健全,没人愿意担任企业负责人,只能原班子继续留守,退休不退职。

三、2016年的工作计划

2016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理顺机构,摸清家底,建章立制,强化监管”的工作思路,紧扣“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和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努力推动我市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做强做大,争创一流“国字号”品牌企业,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加强国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重点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资产动态监管机制,确保国有资产在监管中实现保值增值;积极履行国有资产收益监缴职能,督促盈利国有企业自觉上缴利润收益资金,并对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统筹用于企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市产权交易平台,规范我市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因企施策,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紧紧围绕保值增值这一中心任务,坚持分类管理、一企一策的原则,扎扎实实推进企业改制、创新和发展。一是引导有竞争优势的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引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以及其他经济成分参股的形式,大力支持优质企业稳步持续发展,做大做强;二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深化合作,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对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积极寻求切实可行的改制方式,采取“一企一策”的形式进行改制重组,促使劣势企业逐步有序地退出市场。

(三)维护稳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针对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薄弱环节及重点难点问题,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集中力量,逐个攻破,坚决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行动,坚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稳定。

(四)加强党建,提升机关服务效能。围绕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切实把党建工作与履行新时期国资监管职责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新思路谋划党建工作,以新举措推进党建创新。要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国资系统干部职工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服务效能,逐步建立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市国资委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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