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国资委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打算
潮州市国资委2014年
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打算
一年来,潮州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国资委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国资国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切实做到重监管夯基础,抓改革谋发展,保稳定促和谐,较好地完成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
一、2014年度工作总结
(一)继续做好企业关停改制工作,扎实推进国企改制。
一是做好韩江东岸片区改造涉及国有企业的搬迁腾退补偿工作。截至目前,在涉及的7家国有企业中,桥东拆迁办对4家企业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了补偿,即市糖厂及桥东停车场、长运桥东车站、市市政建设总公司的件预制工场、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两个市场。
二是做好企业关停改制的留守工作。市糖厂、市华侨瓷厂、市瓷泥厂的关停改制的职工安置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三家改制企业主要进入留守阶段,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看管厂区、职工档案寄档等。
三是做好债务包问题化解。一个是就市华侨瓷厂债务包问题经与市合融公司多次协商后提出了该厂债务包的解决方案,并专题向市政府进行汇报。市政府4月30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一)在合融公司向市中院申请撤销原执行裁定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市华侨瓷厂、瓷泥厂及华庆陶瓷有限公司3 家企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后无偿划拨120 亩土地作为市中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建设用地。(二)划拨医院建设用地后,由湘桥区政府按程序将3 家企业剩余用地与相邻的凤东路片区旧城镇申报为“三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中标人作为改造项目投资人承揽解决华侨瓷厂债务包及华侨瓷厂、瓷泥厂历史债务问题。上述意见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一个是做好市糖厂债务包的处置工作,经湘桥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偿还债务包的协议,并专题向市政府请示,市政府5月29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会议认为,市糖厂已纳入韩江东岸片区改造范围,该厂关停后职工安置工作已完成,必须依法依规做好该厂债务包处置问题。会议同意按湘桥区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在今年6 月底前一次性付还债务包债权人7060600 元,所需资金在市财政已安排市国资委用于职工安置等支出的2000 万元中先行垫付,上述意见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四是做好金曼重组上市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潮府办纪[2014]6号)精神,加快“粤金曼”重整上市。“粤金曼”破产重整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于2014年1月8日召开了重组协调会议,并在6月9日成立了“粤金曼”破产重整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重组工作有序开展。在公司的努力下,重组方已与金曼集团签订了重组协议,并汇入了重组保证金,启动重组工作程序。于5月15日向市中院提交了“粤金曼”破产重整的申请书及申报材料。6月9日进入了预受理程序,7月3日召开了听证会。“粤金曼”积极与重组方协商,制定了《广东金曼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于11月19日在市中院的主持下召开了股东大会表决通过重整计划。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大力支持下,目前“粤金曼”破产重整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
五是做好组建“潮州市韩东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为加快我市韩东新区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振兴粤东西北的战略部署,于2014年5月7日注册成立“潮州市韩东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省振兴发展股权基金要求,成立“韩东公司”全资子公司“潮州市振兴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振兴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对接省振兴发展股权基金。组建上述公司后,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部署下,做好申报振兴发展股权基金的各项工作;同时,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将飞天燕瓷土矿矿区350亩土地注入“振兴公司”,经过挂牌形式成交及缴交土地款、税费等程序,现已取得上述土地产权证,与省振兴发展股权基金对接需具备条件已完备,候省批准后可取得省基金注资9亿多元用于韩东新区建设,加快我市城市东移的步伐。
(二)注重财务监管,逐步提高企业资本管理水平。
1、认真做好审计工作。一是组织实施对市工交物资供销公司原经理李茂溪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由我委派出的审计组于1月14日进入市工交物资供销公司,对李茂溪同志任期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二是实施对水利水电机械工程公司原经理陈鸿川的经济责任审计,由我委人员组成的审计组于5月14日对陈鸿川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送达审计,至6月16日已基本完成账务及相关会计资料的审计工作,出具了审计报告的征求意见稿,送陈鸿川和该公司征求意见。三是组织实施对长运交通集团公司原经理王业平的经济责任审计,由我委派出的审计组,于5月27日进入长运交通集团公司对原经理王业平进行就地审计。
2、认真做好2013年全市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汇编工作。在今年1月份,先后召开了二场报表布置会(市直企业及县区财政部门会议),布置2013年全市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开展2013年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积极指导企业做好报表的填报,按时收集报表,严格审核,认真汇总,力求能够比较完整地统计出全市国有企业的资产、负责、净资产和其它各项财务指标,掌握我市国有企业2013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效益情况,客观地反映我市国有企业2013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效益等情况,为我委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提供决策参考。
3、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监缴。认真履行国有资产收益监缴职能,对盈利国有企业收缴经营利润收益,确保国有资产收益资金按期缴入财政专户。经核定,2013年度我市共有4家国有企业实现盈利,应收缴国有资产经营利润收益217万元。
(三)、注重产权管理。
1、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对于涉及资产处置、出租或出售等事项,都严格要求企业必须按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公开拍卖,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切实加强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产权市场建设,规范产权交易行为。目前,我市国有产权转让实现了100%进场交易。
2、做好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根据新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产权登记制度和工作体系,切实加强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
(四)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国资系统的安全稳定。
1、落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网络,指导帮助相关企业做好问题的调查、职工思想工作及矛盾的化解,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做到小事上访不出企业,大事上访不出国资委。由于工作到位,第一季度没有出现职工来信来访。今年来,共受理职工群众来信2件,接待来访40批,涉及人数150人次,网上信访1件。全部于法定时间内办结。
2、强化责任考核,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市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年初,我委在与委属各单位签订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专门组成了安全生产考核组,对委属各单位(企业)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有效促使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利剑”专项行动,定期不定期对授权经营企业和托管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80多人次,落实整改安全隐患6处。通过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潮州市2014年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及《潮州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同时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一是坚持专项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全方位对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进行排查。一方面,市国资委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在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方位多层面对企业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进行地毡式的大排查。另一方面是以企业为主体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进行大排查,结合日常生产和企业自查认真开展排查,做到边生产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这次大排查中尚未发现存在突发事件风险存在的苗头。二是坚持边发现边整改相结合,全面建立突发事件风险消除的长效机制。各企业生产单位都深刻地认识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时时刻刻坚守“红线”,对可以存在的突发事件风险进行提前整改,确保了突发事件风险“零出现”。
(五)注重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国有企业的困难。
1、制订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自2014年起,对我委授权经营的企业实行工资总额管理,以规范所监管企业的收入分配管理,依法调控企业工资总体水平,维护出资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及时布置各有关企业上报2014年度企业工资总额计划,到目前各单位已基本完成上报,有关业务科室正在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资料,对不符合要求重新修改,然后再报领导审定,批复企业。
2、继续做好解决市属国有困难企业欠缴养老保险工作。切实把尚未解决、欠缴养老保险的国有困难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分步组织实施,并加强与市财政局的联系,争取早日解除困难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
3、认真做好委属单位困难党员职工春节慰问工作。共向128名企业基层党组织特困党员发放春节慰问金共计38400元;下拨委属单位困难职工2014年春节帮扶款53.3万元。
(六)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党建工作。
1、积极开展市国资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和市实践办的统一部署,市国资委自2月份至10月分,在市直国资系统党组织中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完成了实践活动的各个环节,得到市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有效提高市直国资系统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2、加强企业党员队伍建设,严把“入口关”,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通过各基层党推荐,严格审查,组织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工委举办的培训班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队伍力量。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今年以来我委在国资监管、国企改革以及党的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国资监管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在国资监管、国企改革上仍存在一些“老大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仍不完善。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已初步构建了新型的国资监管架构,但是国有资产监管关系还未真正理顺,很多行政部门属下都有企业,该移交国资委监管迟迟不移交,这明显与《企业国有资产法》、与中央重申的机关不能办企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政策相违背。
(二)劣势企业改制难度大。由于我市国有企业整体规模小,资产质量差,缺乏市场竞争力,而且大部分国有企业处于关停和半关停状态,资不抵债,即使存有少量的资产也远不足以满足企业改制的需要;再加上目前我市国有资产收益总量仍然较少,市级财政财力有限,难以支持劣势企业的改制。另外,在企业改制中,涉及的各类问题多且复杂,在解决职工安置补偿问题后,经常出现部分职工到市政府、国资委以及相关部门上访,提出一些不合理、无理取闹的要求,特别是在企业改制后期,群信群访、持续上访的事件几乎每天都发生,信访维稳形势严峻,压力较大。
(三)国有企业班子不健全。由于目前我市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债务包袱重,下岗特困人员多,部分企业班子不健全,没人愿意担任企业负责人,只能原班子继续留守,退休不退职。金曼集团上市后退在三板继续经营,但现班子只有一人,明年也到达退休年龄,急需配备班子成员。
三、2015年的工作计划
2015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理顺机构,摸清家底,建章立制,强化监管”的工作思路,紧扣“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和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努力推动我市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做强做大,争创一流“国字号”品牌企业,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加强国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重点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资产动态监管机制,确保国有资产在监管中实现保值增值;积极履行国有资产收益监缴职能,督促盈利国有企业自觉上缴利润收益资金,并对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统筹用于企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市产权交易平台,规范我市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因企施策,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紧紧围绕保值增值这一中心任务,坚持分类管理、一企一策的原则,扎扎实实推进企业改制、创新和发展。一是引导有竞争优势的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引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以及其他经济成分参股的形式,大力支持优质企业稳步持续发展,做大做强;二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深化合作,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对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积极寻求切实可行的改制方式,采取“一企一策”的形式进行改制重组,促使劣势企业逐步有序地退出市场。
(三)维护稳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针对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薄弱环节及重点难点问题,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集中力量,逐个攻破,坚决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行动,坚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稳定。
(四)加强党建,提升机关服务效能。围绕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切实把党建工作与履行新时期国资监管职责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新思路谋划党建工作,以新举措推进党建创新。要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国资系统干部职工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服务效能,逐步建立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