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预申报的企业
有意愿申报认定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在广东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统称合规经营);
(三)申报认定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须是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满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三、有关要求和其他事项
(一)由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模块暂未开放,参加预申报企业需按《通知》附件要求,提供纸质的新申报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审计报告暂以会计报表替代);
(二)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主导产品符合工业“六基”、制造强国战略和网络强国建设的企业,进行广泛动员、组织初审把关、积极推荐申报;
(三)请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3月11日前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通知》附件1,企业需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和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至我局中小企业科,企业申报资料请按《通知》附件6要求进行装订;
(四)省厅将组织力量进行基础要求把关,符合的提请专家进行预审核,并对企业申报材料给出修改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申报材料质量。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申报汇总表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3日
(联系电话:21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