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潮州市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2024-04-30 19:4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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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以下简称《省入库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入库要求等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等2个方向,支持范围、入库要求、支持方式等按《省入库通知》附件1、2执行。各个方向项目入选项目库工作按《省入库通知》要求执行。

   二、项目入库工作程序

  (一)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 (区 )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多方发动,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中支持内容、入库要求、奖励方式及标准等要求,组织企业做好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指导企业如实填写有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材料请按要求直接报送市工信局。事后奖励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请于2024年5月20日前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报送,附上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及购置仪器设备明细表(详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光盘一式一份;项目入库材料请于2024年6月3日前正式行文连同项目入库情况表(附件3)、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含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局(技改科)。完工评价工作按照《潮州市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附件2)执行。

  (三)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方向:

  1.提交完工评价申请。已完工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向所属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提交完工评价申请,填写项目购置仪器设备明细表(详见附件2)、完工评价申报书(详见附件2)等相关资料及时报送所属高新区管委会、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完工评价工作按照《潮州市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执行。

  2.完工评价审核推荐。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完工评价项目的申报工作,对完工评价申请材料按要求进行审核,对申报资料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校核,注明与原件的核实情况后注明核实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完工评价申请书上出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5月20日前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报送属地项目完工评价审核意见函(一式一份),附上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光盘一式一份,市直企业请直接报送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将按程序组织对项目进行完工评价和现场核查。

  3.项目入库审核推荐。通过完工评价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入库工作指引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如实完整填写项目入库申请书,及时将申报资料报送所属高新区管委会、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对项目单位所提交的项目入库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在项目入库申报资料的附件复印件中注明与原件的核实情况,并加盖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公章。

  4.入库报送要求。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做好项目推荐审核工作,严格把关,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择优推荐,于2024年6月3日前正式行文连同项目入库情况表(附件3)、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含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局(技改科)。市直企业将正式申报文件和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工信局(技改科)。

  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 ,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日。

  (四)评审入库。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入库储备和排序优选等,做好2025年项目入库工作。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申报服务。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围绕《省入库通知》政策,采取多种形势,加强宣传推广,确保企业对政策内容应知尽知,做好项目申报服务工作。

  (二)推荐项目数量要求。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择优推荐,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市工信局将对申请入库的项目将进行竞争性评审遴选,按照《省入库通知》的要求,按程序确定1个项目列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方向项目。

  (三)实行项目库管理。2025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对未入库项目不安排资金预算。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四)严把审核质量关。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项目推荐单位要认真对照《省入库通知》和本通知的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核实项目设备是否存在重复申报的情况,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并按要求做好申报项目后续专项审计、绩效评价、日常监管等工作。

  (五)请推荐单位对项目和项目申报单位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包括:项目承担单位为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业)的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可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重要佐证材料),近三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申报项目及相关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支持等,以上事项由项目推荐单位进行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函,作为申报要件材料(市直企业申报由申报企业对以上事项出具合规性自查意见书)。

  (六)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2.潮州市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

      3.项目入库情况表

      4.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