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潮州市2025年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5-05-14 15:5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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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8号)要求,经属地工业和信息化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初步征集,现发布我市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部门监管指导。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按属地原则,牵头部门书面通知被公布的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要加强协同合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和规范企业清洁生产行为,积极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鼓励未列入名单的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有关企业应按要求登录“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www.gdqjsc.com)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提交至县(区)级牵头部门。

  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于纳入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除做好第二点工作外,还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同时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http://www-app.gdeei.cn/stfw/index),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限为每年3月15日前,披露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环境信息。

  

  附件:潮州市2025年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