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潮州市公安局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在汕揭高速公路潮州路段(即汕昆高速公路K8+400M至K24+300M)设置区间测速。该路段小型汽车平均限制速度为110公里/小时,设备起拍平均速度为122公里/小时;大型汽车平均限制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设备起拍平均速度为111公里/小时。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特此通告
潮州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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