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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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 州 市 公 安 局
关于市区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潮公告[2010]2号
为创造良好交通秩序,提高市区道路的通行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月11日开始,对市区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下列路段禁止中型以上货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一)环城北路、环城西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范围以内;
(二)南春路;
(三)南较路:枫春路交叉口以东;
(四)城新路:枫春路交叉口以东;
(五)枫春路:潮州大道以东;
(六)潮枫路:新洋路交叉口以东;
(七)绿榕路:新洋路交叉口以东;
(八)西荣路:春荣路交叉口以南;
(九)新桥路。
过往市区的中型以上货车、低速载货汽车需从金山大桥往春荣路、新洋路、绿榕路、潮州大道、潮枫路或由韩江大桥往南堤路、护堤新路、潮州大道、枫春路行驶。
二、下列路段对中型以上货车、低速汽车实行限时通行:
(一)奎元路:每天从7时至21时禁止通行;
(二)绿榕路从新洋路交叉口至潮州大道路段: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时至8时30分,下午16时30分至17时30分禁止通行。
三、下列路段禁止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通行:
(一)环城北路以南、环城西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范围;
(二)南春路;
(三)南较路:枫春路交叉口以东;
(四)城新路:枫春路交叉口以东;
(五)潮枫路:新洋路交叉口以东;
(六)绿榕路:新洋路交叉口以东;
(七)西荣路:春荣路交叉口以南;
(八)新桥路。
四、西马路除二轮摩托车外,其他机动车实行由东往西单向通行。
五、一切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确需进入禁行路段行驶的,须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批准,领取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违者依法给予处罚。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