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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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1 12:59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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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潮公告[2010]2

 

为创造良好交通秩序,提高市区道路的通行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定211开始,对市区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下列路段禁止中型以上货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一)环城北路、环城西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范围以内;

(二)南春路;

(三)南较路:枫春路交叉口以东;

(四)城新路:枫春路交叉口以东;

(五)枫春路:潮州大道以东;

(六)潮枫路:新洋路交叉口以东;

(七)绿榕路:新洋路交叉口以东;

(八)西荣路:春荣路交叉口以南;

(九)新桥路。

过往市区的中型以上货车、低速载货汽车需从金山大桥往春荣路、新洋路、绿榕路、潮州大道、潮枫路或由韩江大桥往南堤路、护堤新路、潮州大道、枫春路行驶。

二、下列路段对中型以上货车、低速汽车实行限时通行:

(一)奎元路:每天从7时至21时禁止通行;

(二)绿榕路从新洋路交叉口至潮州大道路段: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时至830分,下午1630分至1730分禁止通行。

三、下列路段禁止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通行:

(一)环城北路以南、环城西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范围;

(二)南春路;

(三)南较路:枫春路交叉口以东;

(四)城新路:枫春路交叉口以东;

(五)潮枫路:新洋路交叉口以东;

(六)绿榕路:新洋路交叉口以东;

(七)西荣路:春荣路交叉口以南;

(八)新桥路。

四、西马路除二轮摩托车外,其他机动车实行由东往西单向通行。

五、一切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确需进入禁行路段行驶的,须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批准,领取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违者依法给予处罚。

特此通告

                                 

 

〇一〇年二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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