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公安局关于严禁办理非实名电话卡的通告

2015-03-25 16:4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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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公安局关于严禁办理非实名电话卡的通告

潮公告〔2015〕4号

  为加强电话卡(含无线上网卡,下同)源头治理,防范和打击利用非实名电话卡(以下简称“黑卡”)实施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电信运营单位和电话卡销售者(以下简称“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移动电话入网手续,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用户出示的证件进行查验,并如实登记证件所记载信息。用户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

  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公安机关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和《互联 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八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从严查处,同时通报通信管理和工商部门。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销售“黑卡”行为(举报电话:0768-2276155)。对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潮州市公安局       

2015年3月25日      

潮法规审〔2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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