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决交通事故“救治难”,今年潮州交警为118名受害人争取到340余万“救命钱”“解困钱”
近日,潮安区庵埠镇龙华路彩庵路口发生一宗摩托车与小轿车碰撞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朱某桥重伤,送至市人民医院ICU抢救。高额的救治费用让伤者一家陷入困境,“救命钱”拿不出来怎么办?针对其家庭极其困难的情况,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向伤者家属告知救助政策,并主动为其办理救助申请,及时垫付抢救资金5万余元,使伤者得到及时抢救、转危为安。
办理事故民警帮助受害人填报医疗救助金申请
发生交通事故,大多数人对此没有处理经验。特别是伤者因住院抢救治疗亟需大量费用,对于遭遇肇事逃逸的受害者,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无疑就是雪中送炭。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一制度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如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从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适当补偿。
然而现实中,由于群众对项目内容不了解、办案民警对政策规定不熟悉等原因,救助申请量一直不高。自2018年成立潮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救助基金以来,该基金未能有效发挥救助效能,真正帮到交通事故困难群众。
针对这种情况,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紧紧围绕“交通安全整治年”“减量控大”、“百件实事见行动”等工作部署,结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十难”活动,推进解决“救治难”问题,全面铺开交通事故医疗救助工作。对外,大力开展宣传,利用电台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掌握。对内,加强培训考核,倒逼办案民警执行落实。
交警支队交管大队与救助基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救助申请
据统计,今年以来,潮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救助基金服务中心共受理救助申请118件,发放救助资金340. 4万元,救助交通事故困难群众118名。其中,受理事故受害人抢救垫付94件,发放垫付资金270.4万元;受理一次困难补助24件,发放补助资金70万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资金有严格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的申请范围、审批流程和救助额度。但是,在日常工作中,交通事故的处理和受害人的医疗救助,受到因素复杂、情形多变的影响。为此,交警支队在依法依规办事办案的前提下,坚持救人第一、助人为先、用足规定,尽最大努力、以最大限度解决群众燃眉之急。
救助基金服务中心立足于岗位实际,针对基层办案部门工作繁重情况,积极指导办案民警开展救助申请工作。并增加经办人员、延长工作时间,加快基层救助申请的审核速度,并简化资金结算流程,为及时做好抢救垫付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此前,潮安区金石镇远光村金石中学前发生一宗交通事故,肇事小轿司机车逃逸,事故当事人、骑自行车的林某溪多处骨折住院治疗,未得到任何赔偿,出院后长时间生活无法自理。
民警向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
为用活交通事故医疗救助政策,潮州交警支队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伤亡人员救助工作作为突破口,找准救助群体,采取积极措施,重点加大城乡结合部、边远地区涉摩托车事故的救助基金的使用力度,切实提升救助效果。根据交通事故形势的变化,潮州交警支队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不断拓展救助基金的使用空间,让更多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享受改革开放和政策的“红利”。
4月6日,凤泉湖高新区火炬路与铁汫线交叉路口发生一宗牵引挂车与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致货车驾乘人员杨某友等6人不同程度受伤,并分别送往市中心医院、人民医院及海军陆战队医院的重症ICU抢救。
办案民警在为受害者申请医疗垫付过程中,发现杨某友的伤情未能符合救助申请项目列表的规定,急需治疗却又缺少抢救资金,随向交警支队报告。获悉情况后,交警支队领导立即组织交管大队和救助基金服务中心着手进行研究,并主动向潮州市卫生部门反映。在该部门主要领导的支持下,潮州市交通事故医疗社会救助基金立即启动程序,将杨某友的伤情列入申请项目列表,及时为其发放了抢救垫付金。该事故共垫付抢救资金18.4万元,6名事故受害者均得到及时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