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爆!一批非法枪爆物品被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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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6 01:40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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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上午,我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以“销枪爆、除祸患、保大庆、护民安”为主题,集中开展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共销毁废旧炮弹11枚、雷管1200枚及一批其他非法爆炸物品,送往省厅集中销毁报废公务用枪105支、其他非法枪支131支。
销毁历年发现并收缴的战争时期遗留的废旧炮弹
9时40分,随着副局长刘伟强“准许起爆”的指令,现场爆破工程师成功引爆全部废旧炮弹及其他非法爆炸物品。
爆破后,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和爆破作业单位专家对销毁现场进行了认真清理,确认该批废旧炮弹及其他非法爆炸物品全部彻底销毁。运往韶关钢铁厂、用于武装押运的报废公务用枪和其他非法枪支,交由省厅统一集中销毁。
为确保此次销毁活动绝对安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专门制定销毁活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按照爆破作业项目进行监管,并专门委托两家爆破工程公司分别负责实施和全程监理。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全力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安保和澳门回归20周年创新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警方提醒:
1、国家严控枪支爆炸物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
2、废旧炮弹锈蚀严重,炮弹的种类、年代不明,装药、引信具有不稳定性,一旦保存不当或受高温、撞击等影响,随时都有爆炸危险。任何人一旦发现废旧炮弹,不得自行处理,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