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一起取缔一起——我市警方连续查处多宗成品油非法经营案

2019-11-14 11: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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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

  为深入贯彻执行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 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的通知》精神,饶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抽调精干警力,整合辖区派出所组成“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小组”,组织开展全面集中防范达标攻坚清理整治行动。


  自七月份行动开展以来:

  共查处非法经营刑事案件4宗,刑拘5人;

  查处非法买卖汽油治安案件6宗,行政拘留6人;

  查获加油机8台、储油罐(格)7个、

  非法改装加油车1辆、汽油37858升、

  柴油11261升、现金7273元及手机、

  运货单、帐簿等涉案物品一批。


  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活动

  今年11月7日14时许,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新丰派出所,通过检查摸排,在新丰镇洞泉村查获一非法买卖成品油加油站。现场查扣油罐3个,储油格4个,加油机2台,查获成品汽油27729升、柴油11261升,并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学、刘某子等2人。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学、刘某子供认自2014年底至今,非法销售成品油获利20多万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学、刘某子2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犯罪嫌疑人刘某学铁窗内后悔不迭:我在新丰办了一个加油站,在(经营)许可证没有办好的情况下,就开始营业。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的,现在觉得很后悔。

潮安

  近一个月来,潮安警方紧紧围绕“飓风2019”专项行动,有针对性调查摸清辖区各油库、加油点分布、油品来源等情况,坚决查处非法运输、存储、经销成品油行为,有效维护全区成品油市场秩序,对发现的非法买卖成品油行为“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先后查处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案77,均作行政拘留处理


  

  9月30日

  沙溪派出所在沙溪镇贾里村西厝谢某光自行车修理店内查处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案,现场扣押散装汽油130公斤。经查,违法人员谢某光为获利,于今年9月份开始,向一名外地男子(现在逃)购买散装汽油,并先后2次在自家铺仔前贩卖给他人并从中获利。  

  10月8日

  彩塘派出所根据线索掌握,在彩塘镇金砂二村曾村大道曾某喜铺头查获非法加油设备一只及汽油1.8吨左右,后民警对非法加油设备及汽油进行查扣。经查,曾某喜交代了其非法买卖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10月12日

  彩塘派出所在金四小学门口附近查获一辆由五菱面包车改装的非法加油车。该加油车内装有一个油罐和一个加油机,后对该加油车进行查扣及对车主杨某生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进行调查。经查,杨某生交代了其非法买卖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10月15日

  彩塘派出所联合分局治安大队在浮洋镇浮洋交警中队附近道路,查获杨某鑫一辆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加汽油车,后杨某鑫被传唤至派出所接受审查。经查,杨树鑫交代了其非法买卖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10月26日

  彩塘派出所在彩塘镇金四村查获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油罐车一辆及一辆非法改装加油车。经查,违法人员林某佳交代了其非法买卖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10月27日

  龙湖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龙湖镇鹳巢四村张厝陇一篮球场有一男子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遂对该男子进行检查。经查,该男子叫张某宏,其交代了非法买卖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10月28日

  金石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金石镇潘厝村金湖路某汽车维修厂时,发现潘某波有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遂将潘某波传唤至金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潘某波交代了非法买卖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目前,7名违法人员均被作行政拘留处理,涉案的危险物质已被查扣。


警方提醒

  经营销售汽油柴油等非法化学品,需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加油站,非法经营成品油,不仅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更严重损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刑法》第225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单处或者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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