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纳入市2024年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费管理及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

2024-03-29 09: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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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湖高新区,各县区发改局,各重点用能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要求,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深入挖掘节能潜力,推动完成全市“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我局结合“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潮州市纳入省须开展能源审计企业名单、潮州市纳入国家审计署反馈须整改企业清单、近年来开展节能审查企业及2023年用能大户,制订了《潮州市2024年市级重点用能企业名单》( 附件1),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用能企业日常监管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重点用能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对年度清单中企业名单可以结合实际增补并实行动态管理,并有计划做到节能监察全覆盖。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节能监察与帮促服务相结合,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要主动向社会公开节能监察工作情况,依法公布违规企业名单,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二、重点用能企业做好用能管理工作

  重点用能企业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日常做好企业内部用能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挖掘节能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优先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以及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对于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要制定淘汰计划,限期6个月内拆除和更新。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重点用能企业应当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持续提升能效水平,争当本行业能效“领跑者”。

  四、如实报送上一年度用能情况

  请凤泉湖高新区、各县区发改局通知辖区内各重点企业如实填报2023年度用能情况表(附件2)及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清单和更新改造计划表(附件3),于3月31日前汇总后报送市发改局资环科。对于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的企业,将纳入年度重点监察对象并开展执法检查。


  附件1 潮州市2024年市级重点用能企业名单.pdf

  附件2 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台账(模板).xlsx

  附件3 企业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清单和更新改造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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