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潮州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附表1-8序号65#加油站规划点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的批复
潮发改油函〔2023〕225号
潮州市潮安区高新中创能源有限公司:
来文《潮州市潮安区高新中创能源有限公司凤泉湖高新区加油站新建规划确认的申请》收悉,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十四五”期间加油站规划及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潮府办函〔2021〕5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潮州市潮安区高新中创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的《潮州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1-8序号65#编码65#规划布点,鉴于该拟建地块已取得《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潮州市潮安区高新中创能源有限公司要求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潮自然资(2)用〔2023〕4号)及《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潮州市潮安区高新中创能源有限公司凤泉湖高新区加油站项目用地规划意见的函》,我局同意对该规划点予以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
本重新规划确认文件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2年(截至2025年11月19日),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请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到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住建、气象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有效期内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依规无需办理的应完成报建手续),未依规取得许可之前,不得开工建设。加油站工程竣工后,依据相关证明文件(检定证书),依规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