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开展2019年度市级节能监察工作的情况公布
2019-11-01 17:12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广东省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粤能新能〔2019〕44号)、《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9年潮州市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潮发改能〔2019〕111号)和《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年潮州市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潮发改能〔2019〕237号)的具体要求,我局联合市工信局并邀请相关专家于10月14日至18日,对我市8家重点用能企业和4家公共机构(详见附件)能耗限额开展现场监察。经对监察对象的自查报告初审和现场监察,本次监察任务顺利完成。现将监察结果公布如下:
一、重点用能企业
接受监察的8家企业都能认真落实“十三五”规划及“双控目标”,但个别企业存在节能领导小组会议记录不健全、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齐全等情况,已要求限期落实整改。同时针对企业落实用能在线监测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强调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趋势性,要求企业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公共机构方面
接受监察的4家公共机构,在节能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健全、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等方面做得相对到位,个别存在节能领导小组会议记录不健全、人均水耗不达标、没设定能耗水耗限定值、未按规定推行汽车(单车)能耗核算的情况,对存在不足要求予以落实完善。各存在不足单位至公布之日均已落实整改。
附件:2019年接受节能监察单位名单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