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有关规定,现拟就我市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有关问题公示如下:
全市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不再分机械化、半机械化和手工屠宰等类别,服务收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头不超过45元。
公示时间从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电话(传真):2219329
2018年3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