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司法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9号)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司法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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