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潮州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方案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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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3 16:29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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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方案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评价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7月20日前书面函寄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地址: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九楼,邮编:521011,联系电话(传真):2219329,电子邮箱: czswjj@126.com。

附件:
《潮州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方案意见》(征求意见稿)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13日
 

潮州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方案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4〕607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1313号 ),现拟定方案如下:
一、2020年前,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按充电量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千瓦时1元,此标准为最高限价,经营企业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充电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以上价格试行二年。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 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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